编辑: 丑伊 | 2019-07-18 |
7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 亲属.
2、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权益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1%.
3、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收益最高 不超过限制性股票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的40%,超过部分的收 益上缴公司,由公司处理.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24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 时公司股本总额95362.50万股的0.549%.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四)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一、本计划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的5年时间.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总额 的比例 常怀春 董事长、总经理
20 3.81% 0.021% 董岩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8 3.44% 0.019% 高景宏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16 3.05% 0.017% 潘德胜 副总经理
16 3.05% 0.017% 张新生 副总经理
16 3.05% 0.017% 庄光山 副总经理
16 3.05% 0.017% 于富红 副总经理
16 3.05% 0.017% 高文军 董事会秘书
7 1.34% 0.007% 核心技术、经营和管理骨干人员, (合计
122 人)
399 76.15% 0.418% 合计
524 100.00%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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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本计划报山东省国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授予日应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30 日内, 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