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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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加快成品油流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能源安全、维护成 品油市场稳定供应为根本目的,以公平市场准入、优化市场主体 结构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 代化建设,提高成品油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为贵州省 十 三五 期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成品油保障.

(二)发展导向 以推进《规划》落实为导向.推动 十二五 期间已批未建 项目落地,通过加强商务部门与国土、规划、住建、安监、环保、 消防等部门的对接协调, 促进 《规划》 与各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 国土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油库、加油(气)站落到实处. 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导向. 按照应急管理和应急流通体系 建设的要求,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工作.充 分发挥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资源保供能力强、为我省经济 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品油经营主体企业的作用, 提高商务 部门对成品油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效避免、减小各类突发事件和 供求紧张状态造成成品油供给不足或中断产生的影响及危害. 以规范市场发展为导向.坚持规划从紧、准入从严的原则, 防止盲目新建成品油油库和加油(气)站,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批东建西、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会同有关 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退出机制,营造公平 竞争的市场环境. 以服务城乡发展为导向.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 点,统筹城乡加油站布局,重点加强成品油供应薄弱地区分销网 -

3 - 络建设,提高成品油流通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拓展终端 网络服务功能. 以规范行政审批为导向. 坚持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公平 市场准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 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成品 油流通市场体系. 以能源结构转型为导向.将绿色、环保、低碳作为成品油流 通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方向, 妥善处理好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与行业发展的关系,做好加油站与汽车加气站、汽车充电站 的有机融合, 实现成品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承接新能源的转型 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规划制定工作

1、各市(州) 、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商务主管部门要 在 《规划》 的框架内,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时制定好本地区 十 三五 成品油规划的实施方案.

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 部门协同、逐级上报 的原 则,会同国土、规划、住建、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加 油站规划定点的基础工作.县级 十三五 成品油规划实施方案 需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审 定;

市(州) 十三五 成品油规划实施方案需经市(州)人民 政府审核后报省商务厅审定实施;

贵安新区、 仁怀市、 威宁县 十 三五 成品油规划实施方案需经管委会、县(市)人民政府审核 -

4 - 后报经省商务厅审定实施.

3、 《规划》 分配到各地的加油 (气) 站规划原则上必须定点, 如确需预留不定点规划的,不定点规划数不得超过规划总数的 10%.

4、各地 十二五 已批未建加油(气)站规划,在2016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 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开工建设或未落实 土地(指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交付土地款项)的项目,经市 (州) 、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商务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可 延期到2017年12月31日.经省商务厅批复同意,可延期到2018 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仍未开工建设的,原规划确认自动 作废.特殊情况,经省商务厅审查同意,可延至2020年12月31 日.

5、各地成品油规划的实施方案不涉及油(气)库规划内容, 油(气)库规划建设由省商务厅统筹安排.

6、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商务厅批准同意,不得以自用名 义建设成品油库和加油(气)站项目.自用油库和加油(气)站 不得进入成品油流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二)规范申报流程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行政许可法》 、国家及省 有关行政审批的要求, 以服务群众、 规范管理、 提升效率为核心, 严格遵守行政审批时限,履行审批职能.

2、未经省商务厅同意,各地一律不得将成品油(车用天然 气) 库、 加油 (气) 站作为招商引资项目;

不得擅自设置加油 (气) -

5 - 站申报准入门槛;

不得擅自转让加油(气)站规划批文和违规收 取费用;

不得将土地 招拍挂 作为加油站规划确认的前置条件;

不得巧立明目向申报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或以捐助、捐赠 的名义许可加油(气)站项目建设.

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 十三五 时期成品油规 划的实施方案,必须做到一个规划点对应一个申报单位(个人) , 禁止将多个申报单位(个人)对同一个规划点的申报材料同时上 报审批.

4、迁建加油(气)站由于涉及重新选址、规划调整等因素, 十三五 期间各地受理申报加油(气)站迁建项目需按程序报 经省商务厅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商务厅行文批复.

5、终止贵阳市息烽县等9个商务试点直报县的试点工作.除 贵安新区、仁怀市和威宁县外的其余县(市、区)的申报材料必 须经过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后方可上报省商务厅.

(三)规范汽车加气站建设

1、 《贵州省成品油分销体系 十三五 发展规划》中提出的 汽车加气站数量为各地规划上限数量.

2、各地新建单独的汽车加气站,同时占用当地 十三五 加油站规划和加气站规划.

3、本着 节约资源、合理布局、一站多能 的原则, 十三 五 期间,支持各地新建油气合建站及对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进行 升级改造,增设加气功能.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均需占各地加气 站规划;

如撤销原加油站并改造为单独的加气站,需占加气站规 -

6 - 划.

4、 十三五 期间各地加气站项目经各地初审后,需报经省 商务厅规划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商务厅审批.

5、新建汽车加气站距离原有加油站罩棚距离超过200米,或 新建汽车加气站与原有加油站中间隔有其他建筑物的 (隔离围墙 除外) ,视作新建单独的汽车加气站.

(四)规范高速公路加油(气)站建设

1、 十三五 期间高速公路加油(气)站不占各地 十三五 规划,须按规定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批建数量.

2、高速公路加油(气)站只能设立在一级、二级服务区. 停车区原则上不设立加油(气)站.

3、高速公路加油(气)站每百公里不得超过两对(即50公里1对) ,单侧加油站间距不得少于35公里.

4、申报高速公路加油(气)站需提前向所在县(区、市) 和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备.

(五)规范快速干道加油(气)站建设

1、 十三五 期间在达到或超过10公里的快速干道上新建加 油(气)站,不占各地 十三五 规划,须按规定要求从严从紧 控制.

2、须取得市(州)级以上发改或交通部门的立项文件或其 他证明文件,方可认定某一路段为快速干道.

3、申报快速干道加油(气)站需提前向所在县(区、市) 、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需在选址示意图 -

7 - 上签署确认 情况属实 ,并加盖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4、快速干道上新建加油(气)站须距离(指车行距离)干 道周围的现有在营、已批未建、已批在建、 十三五 规划加油 (气)站3公里以上.

(六)构建成品油应急保障网络

1、各地要切实加强现代应急物流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本地 区成品油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2、各地要认真谋划好规划布点,严格加油(气)站准入条 件,综合审核申报单位(个人)的资源保供能力、资金信用、行 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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