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10-02 |
002267 证券简称: 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 2012-02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变安全费用计提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作为高危行业,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
2004 年12 月22 日陕安监管发[2004]64 号《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2005 年4月6日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陕安监管函[2005]39 号 《关于确定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归 属问题的复函》 ,经2006 年8月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公司从
2006 年开始按上年销售收入的 1%提取安全费用.
2012 年2月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 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 号)第九条规定, 交通运输企业中的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应以上年 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按照 1.5%平均逐月提取安全费用. 第十五条 规定: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 法的, 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
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拟从
2012 年3月1日起将安全费用 由按上年销售收入的 1%计提变更为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 1.5%计提. 本次调整预计减少
2012 年度利润总额 12,178,944.52 元. 第2页共2页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公司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没有影响.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