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10-07 |
根据中国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 引》 以及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两者共持有 51,300 万股非流通股,占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总数的 63.26%)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方案" )动议,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聘请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 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的意 见.经与上交所商定,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 A 股自
2006 年3月6日起停牌;
2、本公司将于近期内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 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3月3日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周跃进先 生、谢彬先生与冯赞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与 张鹤镛先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