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10-27 |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协议受让公司股份.
2、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 接到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的通知, 联众新能源于2018年10月8日分别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信瑞丰)、周泽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联众新能源以协 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信瑞丰持有的公司股份7,995.8676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54%,转让总价款人民币763,605,355.8元)和周泽亮持有 的公司股份810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 转让总价款77,355,000 元),联众新能源本次合计受让股份8,805.86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5%.上述事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0日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4). 联众新能源与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集团")为一致 行动人.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858,368,10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7%;
联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9,969,58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4%;
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1,158,337,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 联众新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46,426,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7%. 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6,396,36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70.81%.
二、股份过户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毕,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 控股股东仍为联众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股份股份转让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交易前持股情况 交易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联众新能源 853,368,101 48.77% 946,426,777 53.77% 北信瑞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79,958,676 4.54%
0 0 周泽亮 30,149,927 1.71% 22,049,927 1.25%
四、备查文件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