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22-10-29 |
1 千伏 0.
4883
1 千伏及以上 0.4783 二档 241-400(含) 不满
1 千伏 0.5383
1 千伏及以上 0.5283 三档
400 以上 不满
1 千伏 0.7883
1 千伏及以上 0.7783 合表用户 城镇合表用户 ― 不满
1 千伏 0.4733 ―
1 千伏及以上 0.4633 农村合表用户 ― 不满
1 千伏 0.4433 ―
1 千伏及以上 0.4333 执行居民价格 的非居民用户 ― ― 不满
1 千伏 0.5103
1 千伏及以上 0.5003 注: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未 执行阶梯电价的合表终端用户到户结算价按照 0.5103 元/千瓦时执行 表2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 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尖峰 高峰 平段 低谷 最大需量 (元/ 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一、一般 工商业 不满
1 千伏 1.4660 1.3367 0.8110 0.3113 1-10 千伏 1.4430 1.3147 0.7960 0.3023
20 千伏 1.4360 1.3077 0.7890 0.2953
35 千伏 1.4280 1.2997 0.7810 0.2873
110 千伏 1.4130 1.2847 0.7660 0.2723
220 千伏及以上 1.3980 1.2697 0.7510 0.2573
二、大工 业用电 1-10 千伏 1.0761 0.9864 0.6770 0.3766
48 32
20 千伏 1.0611 0.9724 0.6670 0.3706
48 32
35 千伏 1.0451 0.9584 0.6570 0.3646
48 32
110 千伏 1.0181 0.9334 0.6370 0.3496
48 32
220 千伏及以上 0.9951 0.9104 0.6170 0.3316
48 32
三、农业 生产用电 不满
1 千伏 0.9292 0.6255 0.3378 1-10 千伏 0.9142 0.6105 0.3218
20 千伏 0.9062 0.6035 0.3158
35 千伏及以上 0.8982 0.5955 0.3088 注:表中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表3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 分类 电压 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尖峰 高峰 平段 低谷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一、一般 工商业 不满
1 千伏 1.4218 1.2925 0.7668 0.2671 1-10 千伏 1.3988 1.2705 0.7518 0.2581
20 千伏 1.3918 1.2635 0.7448 0.2511
35 千伏 1.3838 1.2555 0.7368 0.2431
110 千伏 1.3688 1.2405 0.7218 0.2281
220 千伏及以上 1.3538 1.2255 0.7068 0.2131
二、大工 业用电 1-10 千伏 1.0661 0.9764 0.6670 0.3666
48 32
20 千伏 1.0511 0.9624 0.6570 0.3606
48 32
35 千伏 1.0351 0.9484 0.6470 0.3546
48 32
110 千伏 1.0081 0.9234 0.6270 0.3396
48 32
220 千伏及以上 0.9851 0.9004 0.6070 0.3216
48 32
三、农业 生产用电 不满
1 千伏 0.9192 0.6155 0.3278 1-10 千伏 0.9042 0.6005 0.3118
20 千伏 0.8962 0.5935 0.3058
35 千伏及以上 0.8882 0.5855 0.2988 注:表中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 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表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两部制电价 单一制 电价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元/千 伏安・ 月) 电度 电价 尖峰 高峰 平段 低谷
一、一般工商业 不满1千伏 0.8424 0.7657 0.4973 0.2369
41 0.9298 1-10 千伏 0.8224 0.7467 0.4823 0.2259
41 0.9148
20 千伏 0.8184 0.7427 0.4773 0.2199
41 0.9068
110 千伏 0.7924 0.7167 0.4523 0.1959
41 0.8848
二、 工业
100 千瓦 及以上 1-10 千伏 0.9431 0.8654 0.5980 0.3376
41 20 千伏 0.9301 0.8534 0.5890 0.3316
41 110 千伏 0.8801 0.8054 0.5480 0.2976
41 100 千瓦 以下 1-10 千伏 1.2011 1.0994 0.7510 0.4126
31 20 千伏 1.1841 1.0834 0.7400 0.4056
31 注:1.表1-4 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39 分;
除农业生产用电 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 分;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居民生 活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0.1 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电含可再生能源 电价附加 1.9 分.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
2 分执行. 3.峰谷电价时段划 分为:高峰时段( 10:00-15:00;
18:00-21:00) ,平段 (7:00-10:00;
15:00-18:00;
21: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
夏 季尖峰时段(7-8 月11:00-13:00 和16:00-17:00) .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
100 千瓦及以 上电价) ;
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按照 1-10 千伏价格执行 表52017-2019 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项目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35 千伏
110 千伏
220 千伏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一、一般 工商业及 其他用电 0.3926 0.3757 0.3515 0.3047 0.2647
二、大工 业用电 0.1956 0.1751 0.1508 0.1493
48 32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价格执行,并按规定征收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体征收标准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39 分,大 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 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1.9 分. 3.电网企业可依据上表标准向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网费.参与 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4.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变压器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 的,可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输配电价.单一制与两部制电价转换间隔不低于 半年. 5.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或实际最大需量缴纳 基本电费.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及变更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 〔2016〕
1583 号)规定执行. 6.2017-2019 年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 6.88%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 率超过 6.88%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 6.88%带来的收益 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和电力用户各分享 50% 文件依据:京发改〔2018〕1556 号;
京发改〔2019〕445 号;
京发改〔2019〕44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