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22-10-31
1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临002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甘肃德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的 44,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按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15,13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拟担保事项外,公司没有 为其提供任何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8 年6月13 日,公司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兰州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甘肃德福公司, 注册 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6,800 万元.公司持有甘肃德福公司 34%的股权,甘肃德福公司系公司下属的参股公司. 甘肃德福公司主要建设高档锂电池用电解铜箔项目. 电解铜箔是印制电路板 制造及锂离子电池的重要材料,本次项目的电解铜箔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行业, 随着对新能源动力汽车需求的加大,电解铜箔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加工费的 跳跃式攀升使得利润大幅增长, 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电解铜箔项目达产后将形 成年产

20000 吨动力锂电池用铜箔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良好.2018 年7月,

2 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27 号). 根据目前高档电解铜箔项目的发展需要, 甘肃德福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44,500 万元贷款.各股东为本次贷款按照 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130 万元.为保障 公司利益,公司还将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1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公司为甘肃德福公司提 供人民币 15,13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层在该担保 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彩虹城公寓楼

25 号楼

110 室

4、法定代表人:韦诗彬

5、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8 年6月13 日

7、经营范围:电解铜箔生产与销售(包括对外出口)、铜箔产品及延伸产 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服务与咨询;

物流及运输.

8、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00 现金 51%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00 现金 34%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 现金 10% 兰州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 现金 5% 合计 20,000 100%

3

9、截至

2018 年9月30 日,甘肃德福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5,826.23 万元,净资产为 5,849.70 万元,净利润为-150.30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担保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15,130 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自签署协议日期至

2023 年12 月28 日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权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3、反担保方式: 甘肃德福公司以其现有的及未来新增的全部自有资产抵押、 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今后新增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甘肃德福通过购买、 置换、 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资产.

4、反担保金额:15,130 万元人民币

5、反担保期限:自签署协议日期至

2023 年12 月28 日

6、反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公司实现抵 押权的费用等;

公司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或仲裁费、财 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 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公司与甘肃德福公司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甘肃德福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高档电解铜箔项目属于甘肃省重点建设 项目,并且项目建设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发展前景良好.甘肃德福公司将现有的

4 及未来新增的全部自有资产抵押和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总体风险可控. 因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甘肃德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4,342.55 万元人 民币和 87,396 万美元(不含本次对外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上述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9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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