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22-11-01 |
2 0
1 9 年XX月XX日2019 北京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Method for asse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DB 13(J)/TXXX-2019 *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 号) 石家庄市红旗印刷厂印刷 * 开本:XXX 毫米 XXX 印张:XXX 字数:XXX 千字 XXXX 年X月第一版 XXXX 年X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XXX 册 定价:XX.
XX 元 统一书号:XXXX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19〕XX 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 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 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 (冀建工[2017]24 号)要求,由中土大 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装配式建筑评价 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 TXXX-2019,自2019 年XX 月XX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河北省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XX 月XX 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冀建工 [2017]24 号)要求,由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会同有关 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 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
5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 规定、装配率计算、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 本标准由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 有关资料寄送至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 市裕华路与体育大街交口开元大楼
18 层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邮编:050000,
电话:0311-89291050,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 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人员: 目次1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4
4 装配率计算.6
5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12 5.1 一般规定.12 5.2 建造过程.12 5.3 创新提高.13 附录 A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评分表.15 本标准用词说明.16 附:条文说明.1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Prefabrication Ratio Calculation.6
5 The Construction and Innovation to Improve.12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2 5.2 Construction.12 5.3 Innovation to Improve.13 AppendixA The Score Table of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In -novation to Improvement Index.1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1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
1 1 总则1.0.1 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制定本标 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配化程度.装配化程 度主要由装配率来衡量,在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时还应考察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分值情况. 1.0.3 装配式建筑评价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 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2.0.1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 装配率 prefabrication ratio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 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 全装修 decorated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 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2.0.4 干式工法 non-wet construction 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2.0.5 集成厨房 integrated kitchen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 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6 集成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m 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 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7 管线分离 pipe and wire detached from structure system 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 2.0.8 免拆模板 without demolition template 按规定形状、尺寸在工厂预制成型,现场安装免拆除的模板 制品. 2.0.9 组合成型钢筋制品 fabricated steel bar 按规定形状、尺寸在工厂预制而成的三维钢筋制品.
3 2.0.10 预制组合部件 prefabricated combined member 按规定形状及尺寸将钢筋、 模板、 管线在工厂预制成型的梁、 板、柱、墙、楼梯等三维部件.
4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 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 建筑进行评价;
3 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
3 层, 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 O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评价单元. 3.0.2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 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 料计算装配率和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3.0.3 装配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装配率和建造过程及创新提 高两类指标组成.
1 装配率为基本指标,评价结果为百分数.
2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为附加指标,评价结果为分值. 3.0.4 装配式建筑评价包括认定评价和等级评价两种形式,认定 评价应符合第 3.0.5 条的规定,等级评价应同时符合第 3.0.6 条和 3.0.7 条的规定. 3.0.5 评价项目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时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1 主体结构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
20 分;
2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
10 分;
3 采用全装修;
4 装配率不低于 50%.
5 3.0.6 当评价项目满足本标准第 3.0.5 条规定,且符合下列要求 之一时,可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
1 主体结构中预制竖向构件应用比例不低于 35%;
2 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免拆模板、组合成型钢筋制 品应用比例不低于 35%,且预制组合部件应用比例不低于 50% 时. 3.0.7 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划分为 A 级、AA 级、AAA 级,并 应符合表 3.0.7 规定. 表3.0.7 装配式建筑等级划分 装配式建筑等级 装配率要求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要求 A 级60%~75% ≥60 分AA 级76%~90% ≥76 分AAA 级≥91% ≥91 分64装配率计算 4.0.1 装配率应根据表 4.0.1 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P=(Q1+Q2+Q3)/(100-Q4)*100% (4.0.1) 式中:P――装配率,%;
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与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Q4――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 表4.0.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计算表 评价项 评价要求 评价分值 最低 分值 主体结构 (50 分) 柱、支撑、 承重墙、 延性墙板 等竖向构 件 预制竖向构件 35%≤比例≤80% 20~ 30*
30 20 预制组合部件 50%≤比例≤80% 10~ 20* 免拆模板 35%≤比例≤80% 1~4* 组合成型钢筋制品 35%≤比例≤80% 3~6* 梁、板、楼梯、阳台、 空调板等水平构件 70%≤比例≤80% 10~20* 围护墙和 内隔墙 (20 分) 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 比例≥80%
5 10 围护墙一 体化技术 围护墙与保温、 隔热一体化 50%≤比例≤80% 1~3*
5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 50%≤比例≤80% 2~5* 内隔墙非砌筑 比例≥50%
5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 50%≤比例≤80% 2~5* 装修与设 备管线 (30 分) 全装修 ―
6 6 干式工法楼、地面 比例≥70%
6 ―
7 续表 4.0.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计算表 装修与设 备管线 (30 分) 集成厨房 70%≤比例≤90% 3~6* ― 集成卫生间 70%≤比例≤90% 3~6* 管线分离 50%≤比例≤70% 4~6* 注:表中带 * 项的分值采用 内插法 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
1 位. 4.0.2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采 用混凝土材料时,评分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预制竖向构件应用比例 应按下式计算. q1a=V1a/V*100% (4.0.2) 式中:q1a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 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
V1a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 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 符合本标准第 4.0.3 条 规定的部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计入计 算,m3 ;
V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 件混凝土总体积,m3 .
2 竖向构件采用预制组合部件的比例按式 4.0.2 计算,其中 V1a 指柱、支撑、承重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