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22-11-05
ICS 67.

160 X

51 Q/SFY 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SFY 0010S―2019 碳水化合物饮品

2019 -

04 -

01 发布

2019 -

04 -

10 实施 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Q/SFY 0010S―2019 I 前言本标准由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贻元、黄广伟、黄卫英、邓剑彬、沈芳清、林泽强、梁文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SFY 0010S―2019

1 碳水化合物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水化合物饮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以 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麦芽糊精、结晶果糖等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柠檬酸、柠檬 酸钾、山梨酸钾,经调配、均质、杀菌、灌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碳水化合物饮品的果蔬饮品生产控制、检 验和贮运等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9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188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霉及酵母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钾、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Q/SFY 0010S―2019

2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6762 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12 号《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

7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3.1.2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要求. 3.1.3 结晶果糖:应符合 GB/T

26762 的要求. 3.1.4 柠檬酸:应符合 GB

1987 的要求. 3.1.5 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要求. 3.1.6 柠檬酸钾:应符合 GB 1886.74 的要求. 3.1.7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要求.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 无色至浅绿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 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性状和 杂质,并嗅其气味,用温开水 漱口,品其滋味 性状 透明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 滋味与气味 具有本品应具有的滋味与气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 (20℃,折光计法) ≥ 10.0 GB/T

12143 钠,mg/L 50.0~1200 GB 5009.91 钾,mg/L 50.0~250 GB 5009.91 Q/SFY 0010S―2019

3 表2理化指标(续)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总砷(以As 计) ,mg/L ≤ 0.2 GB 5009.11 铅(以Pb 计) ,mg/L ≤ 0.3 GB 5009.12 3.4 微生物限量 3.4.1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3.4.2 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其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 2

10 3 GB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

20 GB4789.15 酵母,CFU/ml≤

20 GB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 ― GB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ml 1000CFU/ml GB4789.10 第二法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

m 为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 为指 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 及GB/T4789.21 执行.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 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材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6.2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 同一生产日期、 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 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 Q/SFY 0010S―2019

4 6.3 抽样 每批产品按包装件数的1‰随机抽样, 不足1千件者按1千件计. 抽样量不得少于12个最小独立包装. 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L,抽样数量的1/4用于感官检查和理化指标检验,1/2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 1/4用于留样,另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净含量检验. 6.4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须经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可溶性固 形物、净含量,微生物卫生指标(罐装产品做商业无菌检验,其它包装产品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作不定期抽检. 6.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考核,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 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

b) 主要原辅料来源有较大改变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距时;

d) 长期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6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 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则判 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要求.产品 运输包装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7.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