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4-04-28 |
3、社会保障法的客体是指各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目标,即社会保障规定项目和范围内的各种物质利益和自然人. 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历程 建国前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政府等不同性质的政权都不同程度地进行过社会保障立法.建国后: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65,社会保障法规初建阶段第二阶段:1966―1977,社会保障制度遭受破坏,法制建设停滞不前阶段第三阶段:1978―1989,修补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有所进展第四阶段:1990s至今,重建社会保障法制体系的阶段 国民党政府的社会保障立法 北洋政府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讨论中国及其他几个特殊国家的劳动问题.该委员会曾向北洋政府建议采取以工厂法保护工人的政策.北洋政府1923年颁布了《暂行工厂通则》,是中国劳动立法的开端.国民政府1929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工厂法》.1930年起,国民党政府先后批准了14个国际劳工公约1944年国民党社会部拟定了《社会保险方案草案》 共产党的社会保障立法 1930.5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通过《劳动保护法》,
第七章对社会保险作了规定1931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33年修改)1948《东北公营企业暂行劳动保险条例》 新中国成立以前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1、1936.12.2 7#?? 《海上最低年龄公约》(14岁)
2、1934.4.27 11#?? 《农业结社权利公约》
3、1934.5.17?14#?? 《工业每周休息公约》(全员,周至少连续24)
4、1936.12.2?15#?? 《扒炭工和司炉工最低年龄公约》
5、1936.12.2 16#?? 《海上未成年体格公约》
6、1934.4.27?19#?? 《事故赔偿同等公约》(国内外工人)
7、1936.12.2?22#?? 《海员协议条款公约》(宗旨、内容、措施)
8、1936.12.2?23#?? 《海员遗返公约》
9、1930.5.5?26#?? 《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
10、1931.6.24???? ?? 27#?? 《船运货物标明重量公约》
11、1931.11.30????? 32#?? 《码头工人事故防护公约》(修订)
12、1936..12.2?? ??? 45#?? 《妇女地下工作公约》(妇女不得下地工作)
13、1940.2.21?????? 59#?? 《工业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5岁)
14、1947.8.4?80#?? 《第80#公约最后条修正公约》(无实质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后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15、1988.2.2.1983-159#… 《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
16、1990.11.2??????? 1951-100#?? 《男女劳动力同工同酬公约》
17、1990.11.2??????? 1976-144#?? 《三方协商促进贯彻ILS公约》
18、1995.1.11??????? 1990-170#?? 《化学员公约》
19、1997.12.17????? 1964-122#?? 《就业政策公约》
20、1999.4.28??????? 1973-138#?? 《最低就业年龄公约》
21、2001.10.27????? 1978-150#?? 《劳动行政管理公约》
22、2001.10.27????? 1988-167#??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23、2002.8.8?1999-182#?? 《禁止和产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 目前正准备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1958-111# 《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108# 《海员身份证公约》1996-180# 《海员工时和船员配置公约》1981-155# 《职业安全卫生公约》1985-161# 《职业卫生服务设施公约》1947-081# 《劳动监察公约》 国际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公约和建议书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他国际公约区域性组织欧盟1981《北欧五国社会保障条约》 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社会保障实体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保障组织法社会保障享有组织的设立和职责权限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程序法社会保障实务工作程序以及社会保障争议处理程序社会保障立法体系 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总体上看,中国社会保障立法十分滞后,基本上处于非正常状态.社会保障立法缺乏合理的理念立法缺乏统筹规划,体系结构残缺法制建设的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欠缺与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保险规则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趋势 完善的社会保障法的评价标准量的规定有直接的宪法依据有适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军人保障等方面的专门法律与上述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若干条例、规章质的规定:主干法律与配套法规之间有有机联系,形成符合逻辑的多层次法律结构,在内容上和谐一致.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趋势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展由分散立法向相对集中立法发展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强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机制加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尽快建立起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制度借鉴国外普遍实行的专门法院审判方式,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院),专门从事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争议案件.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集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模式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英国和新加坡.特征决策权集中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