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12-23 |
第二章 发票及防伪税控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
(一)领购资格: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防伪税控企业,可以在认定的同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进行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其申请受理、调查、许可.
(二)需提供资料:《纳税人新办事项申请审批表》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1、对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申请,当场办结.
2、对纳税人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当场办结;
最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及以上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二章 发票及防伪税控事项 防伪税控发行 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申请通过后,持《纳税人新办事项申请审批表》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并到办税服务厅税控管理岗办理 防伪税控 发行手续. 注意: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审批同意后自行选择向宁波爱信诺信息有限公司购买金税盘、报税盘(本期服务热线:87678686,全国统一热线:95113),或者自行选择向宁波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税控盘、报税盘(本地服务热线:86585000,全国统一热线:4006112366).
第二章 发票及防伪税控事项 注意事项:纳税人本月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并办理发行手续后,无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和普通发票,必须在次月15日之前进行抄报税.防伪税控用户如果发生防伪税控设备损坏,先到技术单位换领新的防伪税控设备,然后持技术单位开具的维修单和提供的损坏前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盘到办税大厅窗口进行数据导入,最后办理 防伪税控 重新发行手续.(如防伪税控设备被盗,首先到办税大厅审批同意.)
第二章 发票及防伪税控事项 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用缴款书.(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章 发票及防伪税控事项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二章 发票及防伪税控事项 P25 增值税扣税凭证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从2017年7月1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未有规定抵扣期限:《农产品收购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两个认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