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7-03-22 |
第三章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 内容简介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第三节 消费税的税率
第四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第五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第六节 消费税的申报缴纳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二、消费税的特征
三、消费税的立法原则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理解内涵:---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计税依据---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我国的消费税收入及收入变化趋势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税范围的可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三)计税方法的灵活性
(四)税率的差别性
(五)税负的可转嫁性
(六)很少税收优惠
三、消费税的立法原则 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合理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缓解分配矛盾保持原有税负,稳定财政收入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一、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
(一)依据征税目的的不同,征税范围可分为五类:
1、特殊消费品.指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尔夫球及球具、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3、高档及高能耗消费品.如高档手表、小汽车、游艇、摩托车
4、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消费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6、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二)按消费品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征税范围可分为五类:
1、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5、零售金银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三)税目和子目 2006年4月1日以前共计11种消费品,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06-03-20财税[2006]3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调整情况: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五个税目 ;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包括:汽油、柴油;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
二、纳税人
(一)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1、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2、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但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