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7-03-22 |
第三节 消费税的税率
一、税率设计的原则
二、税率的一般规定
三、税率的适用
一、税率设计的原则 充分体现国家政策适度调节,减少负面效应保证财政收入
二、税率的一般规定 消费税采取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共设计了3%、5%、8%、10%、15%、25%、30%、45%共8个档次;
定额税率设计了220元、240元、250元、0.2元、0.28元、0.1元六档税额;
复合税率设计了150元和45%、30%、0.5元和25%、15%两种.(具体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06年4月1日起:增加9% 、12%两档15%、25%合并为一档20% (具体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三、税率的适用
(一)产品差别比例税率的适用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高档手表税率为20%;
游艇税率为10%;
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实木地板税率为5%.
三、税率的适用 2.调整汽车轮胎税率.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3.调整摩托车税率.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一)产品差别比例税率的适用 4.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适用税率分别为:(1)乘用车①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②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③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④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⑤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⑥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税率的适用
(二)定额税率的适用:含铅汽油0.28元/升、无铅汽油0.2元/升柴油0.1元/升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啤酒220元或250元/吨(售价3000元以上)黄酒240元/吨.
(三)复合税率的适用(具体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1、卷烟的适用税率:2001年5月卷烟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复合税率.具体调整如下: (1)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下同)150元. (2)比例税率:A、45%,B、30%.C、下列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进口卷烟;
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
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委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三)复合税率的适用(具体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 2001年5月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复合税率.具体调整如下:(1)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比例税率:A、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同)25%.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B、薯类白酒15%.2006年4月1日起,统一改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