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4-15 |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禁止反言)16-7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1、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订立保险合同之前的重大情况的说明义务――被动告知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所作说明或者陈述,包括对事实的陈述、对将来事件或者行为的陈述以及对他人陈述的转述. 不得解除合同(16-6) 订立时已知 不赔退费(16-5) 不赔不退(16-4) 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 30内不行使,解除权消灭.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得解除(16-3) 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 保险人可解除合同(16-2)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重大过失 故意 如实告知=主动告知?案情:衡阳市某公司职工熊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2008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熊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因 帕金森综合症 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熊某遂上诉法院,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问题:法院应如何判决? 案例分析:2009年8月,某公司42岁的业务主管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10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问题:
1、王某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为什么?
2、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为什么? 投保时隐瞒了病情,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案情:200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瞒了病情.2007年2月该妇女高血压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题: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分析: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的保证义务――对保险合同期间要求明示保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或其附件中,对某一特定事项明确表示担保其真实性.默示保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于某一特定事项虽未明确表示担保其真实性,但该事项的真实存在是保险人决定承保的依据,并成为保险合同内容之一. 第五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