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8 |
1、正常终结 企业经过整顿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2、整顿失败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由法院宣告破产
3、非正常终结 企业整顿期间出现法定事由,经法院裁定终结整顿,宣告破产. 非正常终结的情形
1、不执行和解协议
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
3、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1) 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提供担保(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五节 破产宣告
一、破产宣告的条件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⑴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不具备不予宣告破产的条件;
⑵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
⑶整顿期满不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⒈破产宣告的意义⑴债务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地位有 所改变⑵破产宣告前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得到重新确定⑶破产财产的范围得到确定. ㈡破产宣告的方式人民法院行使破产宣告权,公开进行宣告.㈢破产宣告的后果⒈对于破产企业⒉对于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⒊对第三人
第六节破产清算与破产责任
一、清算的目的:了结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
二、破产程序的内容
1、在整理破产财产的基础上,对财产进行清理和变卖
2、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㈠清算组的成立及其职权清算组的职权:⒈破产企业接管权⒉接受清偿债务和交付财产⒊解除和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权⒋财产权利人取回财产的准予权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议和执行权⒍终结破产程序提议权 ㈡破产财产指破产宣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财产.破产财产的构成:⑴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的全部财产 ⑵ 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⑶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破产债权
1、指破产宣告前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
2、破产债权的范围:⑴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⑵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⑶未到期的债权,减去未到期的利息⑷有财产担保的,超过担保物价值的超过部分⑸解除未履行合同,对另一方的损害赔偿额⑹保证人替企业清偿债务的,清偿数额⑺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宣告破产,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而付款或承兑的
四、破产清算
1、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报债权人会议通过、报人民法院裁定执行
2、分配原则 以货币分配为原则,也可以采用实物分配方式或两者兼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⑴破产费用;
⑵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
⑶所欠税款;
⑷破产债权
五、破产责任
2、企业破产责任①承担主体②责任形式⑵破产违法责任6个月 企业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提供担保 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放弃自己的债权
(三)企业破产责任与破产违法责任
1、责任原因不同.
2、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
3、责任形式的不同. 本章思考题 1996年8月10日,A市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60万,用5辆汽车(每辆价值12万)作为抵押担保,汽车仍由该公司使用.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3辆汽车严重受损,送去大修.甲公司将此情况通知乙银行,银行要求公司提供新的担保.甲公司找到丙企业做保证人,银行予以确认.三方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偿还全部本息,由丙企业偿还.后甲公司到期未能还款,银行欲向丙企业索赔,恰在此时银行收到人民法院关于丙企业已申请宣告破产的通知. 根据案件分析:(1) 乙银行在得知丙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应采取的措施.(2) 未受损的2辆汽车是否仍可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优先受偿?(3) 丙企业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4) 银行的贷款应如何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