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9-25
* 破产重整实务研究 * 第一部分:破产重整的角色分工

一、司法备位司法恪守程序引导,释放大量的市场自治空间(对其中的团体自治,保障多数的决策――批准多数的决策;

制止多数的暴政――强裁少数的决策).

*关注事务决策与事实判断的区别,前者能交给市场自治,后者仅交给司法判断.然而,破产审判以对市场自治提供程序保障为主,几乎不作实体性的事实判断(实体性的事实判断交给破产衍生诉讼). * 第一部分:破产重整的角色分工

二、市场主位市场培育公共理性,发挥管理人等中介机构的公共顾问职能,抑制个体的不当诉求.破产涉及到的市场主体包括:一是破产当事人:债权人以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为议事机构,债务人股东以出资人会议为议事机构.如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二是破产投资人.如破产投资人作出财产受让或重整投资人要约承诺. * 第一部分:破产重整的角色分工

二、市场主位公共理性的来源――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作为破产体资源享有者的自治机构;

管理人是债权人自治的顾问机构和执行(代表)机构.*在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后,裁判文书对债务人企业的列述方式比较: 进入破产程序前: 原告:A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潘某某,A公司董事长. 进入破产程序后: 原告:A公司,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秦某某,A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 第一部分:破产重整的角色分工

三、政府配位政府不越位不失位,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但作打通 最后一公里 的行政配套.行政绩效自有其考量.*管理人不同于政府清算组,政府清算组是政策性破产的产物. * 第二部分:破产重整的运行机理

一、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运行机理差异

1、对破产投资人:从财产投资( 马肉 )到股权投资( 活马 ).*破产重整中的股权投资与市场重组中的股权投资相较,有尽职调查(管理人调查)、债务清理(多数决+强裁)、股权让渡(多数决+强裁)等方面的便利;

当然,破产重整仅适用于危机企业.

2、对破产当事人:从清算价值( 马肉 价值)到营运价值( 活马 价值);

从清算费用( 杀马 费用)到重整费用( 救马 费用).*( 活马 价值― 救马 费用)―( 马肉 价值― 杀马 费用)=债权人受偿的提高额+债务人股东保留的股权值+破产投资人收益的提高额. * 第二部分:破产重整的运行机理

二、破产重整中的双重谈判债权人、债务人股东、重整投资人为争抢前述差额而展开双重谈判.

1、债务人股东与重整投资人之间的谈判.谈判中介:重整人(管理人管理模式下的管理人、债务人自营模式下的债务人).谈判载体:重整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人制作《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提交出资人会议表决和法院裁定.谈判内容:债务人股东对债务人企业的股权如何让渡、让渡多少给重整投资人.*当破产企业无论清算还是重整都无法足额偿债时,股权价值归零,可强制让渡,故《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通常可强裁.*在个别情况下,让债务人股东享受前述差额中的部分,此时保留部分股权,如上市公司.*在个别情况下,债务人股东自担重整投资人,此时保留股权. * 第二部分:破产重整的运行机理

二、破产重整中的双重谈判债权人、债务人股东、重整投资人为争抢前述差额而展开双重谈判.

2、债权人与重整投资人之间的谈判.谈判中介:重整人.谈判载体:重整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人制作《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和法院裁定.谈判内容:重整投资人零对价取得债务人股权时,对债务人如何增资、增资多少,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

而债权人在获得前述清偿后放弃余额追索.*债权有价值,价值来源于破产体资源,如何处分破产体资源归属于债权人自治,故《偿债方案》强裁需谨慎.*在个别情况下,债务人股东自担重整投资人,此时保留股权,由债务人股东增资偿债.*增资多数来源于重整投资人自有资产(包括重整投资人所借款项),也可来源于债务人企业未来利润. * 第三部分:重整式清算

一、重整式清算的特点重整式清算:将关涉债务人企业某项尚具活力营业的所有财产 整体变价 ,以财产转让为营业转让的载体,让该项营业 换壳再生 .全部或部分破产财产的 整体变价 .《企业破产法》第112条第2款.如安信达金属破产清算. * 第三部分:重整式清算

二、重整式清算与破产重整优势:一是豁免 余债 责任.《企业破产法》第92条第2款与第56条.*在破产重整中如何尽可能避免 余债 责任?*无账可查时的破产重整 余债 责任风险?二是对破产投资人而言,偿债成本通常较破产重整低.《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三是豁免重整所得税.*在破产重整中如何减免重整所得税?四是关于罚款罚金.《2002年破产法解释》第61条第1款第(1)项.五是关于原壳之股权查封或质押.能不能强裁强执?股权登记机关接不接受强裁强执? * 第三部分:重整式清算

二、重整式清算与破产重整劣势:一是失去原 壳 .上市公司的 壳 资源、管制行业的准入资格等.二是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三是财产转让税.如不动产转让税. * 第三部分:重整式清算

三、重整式清算与出售式重整载体分别是《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与《重整计划》.两者内容与效果均有差异. * 第四部分:重整管理模式选择与重整投资人招募

一、重整管理模式选择选择债务人还是管理人作为重整人,负责债务人企业的管理(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和提案(制作重整计划).《企业破产法》第73条、第74条;

第80条.

1、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平(与债权人、债务人均无利益关联).(1)在下列情形下,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一是经营者之先前行为已构成关系人交易或有关系人交易之嫌疑;

二是经营者之重整目的欠缺诚信或有欠缺诚信之嫌疑;

三是经营者缺乏经营能力;

四是经营者未履行《企业破产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汇报、记录职能;

五是重整计划可能涉及股权结构调整.如尚德电力、ST霞客破产重整. * 第四部分:重整管理模式选择与重整投资人招募

一、重整管理模式选择选择债务人还是管理人作为重整人,负责债务人企业的管理(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和提案(制作重整计划).《企业破产法》第73条、第74条;

第80条.

1、管理人管理模式(2)兼顾效率的方法一是管理人从债务人企业选聘经营人员.如ST霞客.二是管理人外聘经营人员(往往是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如尚德、振发铝镁、西姆莱斯等. * 第四部分:重整管理模式选择与重整投资人招募

一、重整管理模式选择选择债务人还是管理人作为重整人,负责债务人企业的管理(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和提案(制作重整计划).《企业破产法》第73条、第74条;

第80条.

2、债务人自营模式效率(保持企业经营的持续性、提高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重整计划的针对性).(1)在下列情形下,采取债务人自营模式:已经成功预重整.如ST中达破产重整.(2)兼顾公平的方法:管理人加强动态监督. * 第四部分:重整管理模式选择与重整投资人招募

一、重整管理模式选择选择债务人还是管理人作为重整人,负责债务人企业的管理(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和提案(制作重整计划).《企业破产法》第73条、第74条;

第80条.【F企业重整人选择错误】F企业启动重整,引发债权人极大矛盾,众多债权人联名投诉债务人 在骗取巨额借款数日之后,即指使关联企业以虚构债权发起重整 、 向关联企业转移资产 等多宗罪.但债务人依然被指定为重整人.其后债务人果然将重整计划之偿债率调低至30%,与某大额债权人自荐成为新股东而提供的60%偿债率相去甚远,导致矛盾激化. * 第四部分:重整管理模式选择与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债务人自营模式下,重整投资人系债务人引入,并无招募机会.

1、以市场招募为原则.如尚德电力、西姆莱斯,基本思路是偿债方案的价高者得,符合债权人利益 .如ST霞客,既有偿债方案的价高者得,又有经营方案的业绩承诺对赌,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股东(股民)利益.

2、以政府推荐为托底如尚德电力、西姆莱斯.

3、以债务人股东自己担任为例外仅限于已经预重整的情形.如ST中达. 第五部分:重整计划的制作、表决、执行

一、重整计划的制作关注重整计划的衡平性、可行性、合法性.

1、基本内容一是偿债方案.对各类债务的减免比例、清偿方法、清偿期限、偿债来源、偿债担保等.*尚德电力提供 现金+应收款 与 现金 两种清偿方法供债权人选择.多数金融债权人选择了前者.二是经营方案.经营资金来源(股东增资、企业借款、变卖非核心资产、恢复经营后所获利润等)、企业治理调整(股权结构调整、管理人员更换等)、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安置、合同履行、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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