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10-29
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主讲人 徐晓莉 主要内容

1、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变化

2、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变化

3、企业应税收入的识别和业务处理

4、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的识别和业务处理

5、纳税调整项目的识别和业务处理

6、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课程讲解计划 第一部分 解决主要的新旧准则转型时所得税帐务处理 第二部分 理清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和方向第三部分 对汇算中相关问题的讲解 年度申报前的准备 关注程序 维护权益

1、企业所得税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

2、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

3、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129号

4、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 :国税发[2004]〕82号07年度最新减税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52号) 07年度最新减税政策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税收优惠的通知》(财税[2006]46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税[2006]1号) 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5个关键点

1、纳税申报表

2、技术开发费取消增长比例

3、计税工资

4、直线法计算折旧

5、职工教育经费 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变化 0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内容

1、简化主表,增加附表.

主表通用,附表按行业划分.

2、统一预缴所得税表

3、新增核定征收申报表

4、实行分类申报(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5、明确了钩稽关系 06年所得税申报表的基本结构说明

1、年度申报主表的主要项目构成 A、收入总额;

B、扣除项目;

C、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D、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2、主表所附10张附表主表1行:附表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收入明细表》主表7行:附表2《销售(营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主表3行:附表3《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主表14行:附表4《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主表15行:附表5《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主表17行:附表6《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主表18行:附表7《免税所得及减免明细表》主表20行:附表8《捐赠支出明细表》主表21行:附表9《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主表26行:附表10《境外所得抵免税额明细表》 07年所得税申报其他附表 附表11《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12《工资薪金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13《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14《坏帐损失(呆帐准备计提、保险准备提转)明细表》 明确的几个政策问题

1、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计算基数:为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第16行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按现行政策执行,但不能使应纳税所得额出现负数.

3、投资收益中的股息性所得:为被投资单位实际分配额.19行 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 填报股权投资收益用于弥补亏损、再减去免税所得后的余额,在被投资方缴纳的所得税额.

4、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主表第1行数据 申报表 注意事项

1、新申报表明确了主附表之间、附表和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先填附表,然后再填报主表.

2、主表通用、附表分类.不同行业区分使用.

3、政策变更

4、补充通知内容:附表9取消、适用税率、计税工资调整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的运用

1、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A、内资企业认定标准B、外资企业认定标准C、合并(分立)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并(分立)前没有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按合并(分立)资产分割弥补.D、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部分单独成为纳税义务人E、租赁、承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企业名称和工商登记是否变更为标准.

2、征税对象: 生产经营所得、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境内境外所有收入.

3、税率: 基本税率33%;

3万以下18%;

3万以上10万以下27%.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是指应税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及金额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所得期间:A、正常情况之下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B、设立时:成立之日至本年度12月31日C、清算时:清算日之前至本年1月1日为期间,清算日之后到清算结束之日.

6、收入的确认时间权责发生制

7、纳税地点:实际经营地

8、预缴所得税的计算会计利润(不做调整)与核定两种方式

9、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实施细则》第47条规定核定征收

10、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和会计规定基本相同,建筑、大型设备制造按进度

11、视同销售A、非货币性资产投资B、房地产公司转做经营性资产(自用与出租)C、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和职工福利使用本公司产品商品.

12、纳税地点:实际经营地点 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所得税税率的适用

13、2002年新设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的确定 合并分立企业由原税务机关管辖

14、折旧年限的选择 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国税发[2000]84号文件)

15、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 包括试生产期间

16、会计与税收产生差异的原因

17、新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的理解

18、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别规定

19、虚报亏损的法律责任

二、应税与非税收入

1、应税收入的项目及内容A、生产、经营收入;

B、财产转让收入;

C、利息收入;

D、租赁收入;

E、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F、股息收入;

G、其他收入(实施细则第6条)

2、保险公司的无赔款优待收入(实施细则第16条)

3、以前年度坏帐收回(实施细则第20条)

4、清算所得收入(全部资产和财产扣除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资本公积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部分)(实施细则第44条)

5、自用产品视同销售(实施细则第55条)

6、受托委托加工剩余材料(实施细则第55条)

7、再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国税法[1994]132)

8、接受捐赠收入2003年1月1日以前接受的实物捐赠免税(国税发[1994]

132、财税字[1997]77号)2003年1月1日以后接受的实物捐赠需纳税(国税发[2003]45号)一次纳税困难申请分5年纳税的标准是,因非货币性投资、债务重组、捐赠占应纳税所得50%以上.(国税发[2004]82号)实物捐赠的计入收入的价值是含增值税税款的.

9、出口退税

10、出口贴息免税(财税[2000]15号)

11、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收入不作为应税收入(财税[2000]25号)特别提示

12、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财税字[1995]81号)

13、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中签申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进入资本公积(财税字[1997]11号)

14、国债利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施细则21条]

15、国债净价交易中的利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财税[2002]48号]

16、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需要纳税(财税[1995]81号、国税发[1995]98号)

17、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增值问题

18、债务重组收益需要纳税(总局令[2003]6号)

19、企业出售房屋的净收入不纳税(国税函[1999]486号)住房制度改革的特别规定.

20、销售退回冲减收入(国税发[2003]45号) 视同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税收应确认的其他收入确认 收入总额的注意事项 1)视同销售收入2)营业外收入3)债务重组收益4)接收捐赠的资产 收入总额的注意事项 涉及的特殊政策:

1、无赔款优待.

2、纳税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帐处理的应收款项

3、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

4、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

5、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

三、准予扣除项目

1、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和损失(暂行条例第6条)

2、(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追加了:税金

3、成本是指形成产品和劳务的直接间接费用;

费 费用是指企业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税金: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损失是指经营亏损、投资损失和其他损失.

4、借款利息A、金融机构贷款;

B、非金融机构贷款;

C、利率;

D、用途(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或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

5、集资利息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部分可以扣除(国税发[1994]132号)

6、对外投资借款的利息(国税发[2000]84号文件)不得扣除需要资本化;

(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可以以扣除,但从关联方借款的不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部分利息可以扣除.

三、准予扣除项目

7、集团公司统借统还的转贷利息(国税函[2002]837号)

8、计税工资A、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条例第6条)B、工资的内容: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实施细则第11条)C、计税工资的类型: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提成工资(服务业);

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建筑业);

人均计税工资D、标准(财税字[1994]009号)RMB500元/人均;

(财税字[1996]43号)RMB550元/人均;

(财税字[1999]258号)RMB800元/人均;

(财税字[2006]126号)RMB1600元/人均E、房租补贴不应该计入工资总额F、工资储备(国税发[1994]250号)(外派人员的工资)

三、准予扣除项目 G、事业单位计税工资(国税发[1999]65号)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

实行工效挂钩的;

人均计税工资

9、应付福利费(条例第6条)按计税工资14%计算扣除财政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财企[2003]61号)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直接扣除.(国税[2000]84号)

10、工会经费扣除的前提条件,企业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国税函[2000]678号)

11、增值税进项扣除的问题(国税函[2000]579号)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转出的进项税可进入损失.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问题.

12、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国税发[2003]45号)按照国务院或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13、坏帐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A、坏帐的范围:应销售产生的债权,预付帐款、应收票据B、标准0.5%

三、准予扣除项目

14、汇兑损益: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与记帐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记入当期所得或损失(实施细则第22条)

15、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实施细则第25条)内资企业法人内部分支机构法人和法人之间外资只限法人内部分支机构权限,分支机构跨省的,年费用在2000万以下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批.不跨省的由省税务机关审批.

16、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国税函[2001]918号)(财税字[1997]22号)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17、广告费:销售收入2%(国税发[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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