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7 |
任职未满1年的,由上一个任职单位承担被扣分数.未结案的问责案件,由现任职单位承担被扣分数】. C.该单位管理的其他干部存在违纪问题,被市纪委立案审查的,1人扣0.1分;
被采取审查措施或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再扣0.05分.
4 市纪委 监察局 党办(牵头)、办公室(协助) 蒙忠宁 共性指标
(一)党的建设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扣分项(在执纪审查工作总分中扣除): 发生执纪审查安全事故需要问责的,每1起扣0.1分. B.该单位所办党政纪处分案件,被处分人不服处分到市纪委、监察局申诉,经审核后,改变原决定的,1件扣0.1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减少扣分(可累加): 该单位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除外)并向市纪委报告,市纪委予以立案审查的,县处级干部1人可少扣0.2分,其他干部1人可少扣0.1分. B.案件发生后,该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市纪委开展执纪审查的,总分可少扣0.05分. C.案件发生后,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的,总分可少扣0.05分.注:执纪审查工作总扣分不超过1.5分,减少扣分合计数不超过被扣分总数.
4 市纪委 监察局 党办(牵头)、办公室(协助) 蒙忠宁 4.机关党建工作 主体责任: (1)制定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有1项落实不到位的,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2)安排落实好党建工作经费;
有完善党员活动场所;
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按要求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党务工作,有1项落实不到位的,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3)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全体党员群众述职(述职中报告本人及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并接受评议,没有的扣0.05分;
0.15 市直机关 工委 党办(牵头)、各支部 蒙忠宁 共性指标
(一)党的建设 4.机关党建工作 思想建设: (1)制定年度党员学习计划和建立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1项落实不到位的,扣0.05分,最高扣0.1分;
(2)按要求参加 党课大讲堂 活动,每少1次扣0.02分,人数未到应参会人数一半的,每1次扣0.02分,最高扣0.18分;
(3)每年上交调研报告2篇,并报送机关工委党建网站信息稿件采用数:党委5篇(其中,组织、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各1篇以上)、总支3篇、支部2篇,没有完成的,按采用稿件任务数比例扣分,每少于稿件任务数33%的扣0.03分,最高扣0.1分. 0.38 市直机关 工委 党办(牵头)、各支部 蒙忠宁 组织建设: (1)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成立学习教育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的,党委(总支)有方案、支部有计划,按方案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未按要求落实的,扣0.1分;
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按工委要求上报学习教育材料,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少1次扣0.05分,最高扣0.1分.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 三会一课 制度.党员领导、机关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党课各1次以上,每少1次扣0.05分,最高扣0.1分;
集中党课教育每季度1次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每少1次扣0.05分,最高扣0.1分;
按要求设置党小组、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召开党小组会12次以上,有1项不按要求落实的扣0.03分,最高扣0.1分. 1.8 共性指标
(一)党的建设 4.机关党建工作 (3)落实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按规定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且有记录,每少1项次扣0.01分,最高扣0.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