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7 |
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的,每少报1项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4) 周五党日+ 活动.有活动方案,每月开展1天以上党日活动,每少1次扣0.05分,最高扣0.2分;
活动有照片、文字记录、总结等2种材料以上,每少1种扣0.05分,最高扣0.1分. (5)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 双报到 .每年开展为群众服务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4次以上,每少1次扣0.04分,最高扣0.1分;
在职党员为群众服务和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人数达到100%以上,每低10%扣0.01分,最高扣0.05分. (6)党组织活动台账健全,规范使用 四个本子 .党组织活动台账健全,记录完整,凡台账不健全的,扣0.05分,记录不完整的,每发现一处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按要求规范使用《党员学习笔记本》、《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党费证》、《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每少使用1种,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7)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要求完成的,扣0.05分;
每季度公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且党费使用、党费开支账目规范,每少1次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8)党组织换届.按 公推直选 等相关规定程序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程序到位,每少一个环节,扣0.05分,最高扣0.1分;
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不是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扣0.05分. (9)抓党建述职.按规定每年底向机关工委上报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未按规定上报的,扣0.05分. 1.8 市直机关 工委 党办(牵头)、各支部 蒙忠宁 共性指标
(一)党的建设 4.机关党建工作 (10)培训教育工作.按要求组织培训对象全部完成参加机关工委学习培训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按层级培训要求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未完成的,每少1种,扣0.02分,最高扣0.05分. (11)发展党员工作.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机关工委《发展党员五项制度》要求,按计划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凡有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扣0.1分. (12)党内统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内统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扣0.1分;
按要求报送组织系统信息,否则扣0.05分. 1.8 市直机关 工委 党办(牵头)、各支部 蒙忠宁 党风廉政建设: (1)有违纪案件、党员被党纪处分的,每有1人扣0.05分,最高扣0.1分;
(2)每年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次以上,每少1次扣0.05分,最高扣0.1分;
(3)完成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的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业务知识培训任务,未完成的,扣0.03分;
(4)完成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任务,未完成的,扣0.04分;
(5)完成市直机关纪工委落实 八项规定 精神回头看任务,未完成的,扣0.1分. 0.37 群团建设: (1)应成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而未成立的,每少1项扣0.04分,最高扣0.1分;
(2)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应换届而未换届的,每少1项扣0.04分,最高扣0.1分;
(3)年内在本单位(系统)组织开展群团活动不少于3次,每少1次扣0.04分,最高扣0.1分. 0.3 党办(牵头)、工青妇组织 蒙忠宁 共性指标
(一)党的建设 5.组织工作 (1)推动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最高扣1分). ①出台实施方案或制定工作计划,否则扣0.2分;
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执行 三会一课 、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少一项扣0.1分,最高扣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