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12-10 |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 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17 年6月23 日,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来的编号为"股转系统公告 〔2017〕148 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现将公告如下:
一、违规事项 截止
2017 年4月30 日,公司未在
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 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熊术容、信息披露负责人姜顺未 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第1.5 条的相关 规定. 公告编号:2017-022
二、受到自律监管情况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 《业务规则》第1.4 条、第6.1 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董事长熊术容、 信息披露负责人姜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 律监管措施.
三、公司整改情况 针对出现上述的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 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 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坚决杜绝此类 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备查文件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绿生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