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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2 月2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6
三、环境质量状况
11
四、评价适用标准
14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19
七、环境影响分析
20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3
九、结论与建议
24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百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百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骆建 联系人 骆建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环城北路杭州余杭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3 号 联系电话
13395713036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21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环城北路杭州余杭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3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2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4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5 年02 月1.
1、项目由来 杭州百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余杭街道环城北路杭州余杭粮油加 工有限公司
3 号, 租用杭州余杭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的闲置场地和闲置用房进行运营, 拟设经营范围为 回收:废钢铁、废铜、废铝、废不锈钢等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回收废钢铁
2000 吨、废铜
10 吨、废铝
20 吨、 废不锈钢
50 吨、废纸
20 吨及废塑料
10 吨的规模.本项目对含有化学品、危险品等 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资的废旧物资不予接收.收集的废旧物资在场地内的堆放周期 为1~2 天,经打包后出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 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 杭州百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 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 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修 订版)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1.
2、编制依据 1.2.
1、国家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9.01) ;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 》 (2008.02.28) ;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 (2005.4.01) ;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09.01) ;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 》 (2012.7.01) ;
⑻ 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
⑼ 国家环保部令第
2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08.10.01) ;
⑽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006.02.14) ;
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 (2013.5.01) ;
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1 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4.01.01 实施) . 1.2.
2、地方法律文件 ⑴ 浙江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
288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11.12.01) ;
⑵《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3.9.01 实施) ;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6.6.01 实施;
2013 年修订) ;
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8]第5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8.9.19,2013 年修订) ;
⑸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政办发[2014]86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7.25 实施) ;
⑹ 浙江省环保局 浙环发[2007]94 号《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 知》 (2007.12.24) ;
3 ⑺ 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 (2006.8.24) ;
⑻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政函[2012]155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水 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2012.10.10) ;
⑼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令第
321 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2014.3.13) ;
⑽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发[2007]34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 减排工作的通知》 (2007.6.11) ;
⑾ 浙江省环保厅 浙环发[2009]7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 管理的通知》 (2009.10.28) ;
⑿ 浙江省环保厅 浙环发[2014]28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2014.5.19) ;
⒀ 浙江省环保厅办公室 浙环发[2012]10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2012.2.24) ;
⒁ 浙江省环保厅 浙环发[2014]43 号 《关于发布及的通知》 (2014.08) ;
⒂ 浙江省淘汰办、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质量技监局、浙江省环保厅 浙淘汰 办[2012]20 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 (2012.12.28);
⒃ 《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
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杭政办函[2013]50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的通知》 (2013.4.02). 1.2.
3、技术规范及技术资料 ⑴ 国家环保部 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⑵ 国家环保部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⑶ 国家环保总局 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
⑷ 国家环保部 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4 ⑸ 国家环保总局 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⑹ 国家环保部 HJ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 ;
⑺ 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 1.2.
4、项目技术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1.
3、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3.
1、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 1-1. 表1-1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回收量
1 废钢铁 t/a
2000 2 废铜 t/a
10 3 废铝 t/a
20 4 废不锈钢 t/a
50 5 废纸 t/a
20 6 废塑料 t/a
10 1.3.
2、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将新增劳动定员
10 人;
采用单班制(每天 8:00~17:00)生产制度, 夜间不生产;
年生产天数
250 天. 本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1.3.
3、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 1-2. 表1-2 主要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1 双梁门式起重机 10T
1 2 金属液压剪切机 Y81-160
2 3 金属液压打包机 Y81-125
1 4 地磅 100T
1 5 空调 分体式
2 注: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也不设锅炉. 1.3.
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详见表 1-3.
5 表1-3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废钢铁 t/a
2000 /
2 废铜 t/a
10 /
3 废铝 t/a
20 /
4 废不锈钢 t/a
50 /
5 废纸 t/a
20 /
6 废塑料 t/a
10 /
7 包装材料 t/a
2 / 1.3.
5、公用工程
1、配套设施 ⑴ 供水系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用水量为 125t/a,由自来水公司供水. ⑵ 供电系统:由当地供电所从就近电网接入.
2、排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因目前项目所在地废水尚不能纳管,项目生活污 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一级 标准后排入东苕溪支流,最终排入东苕溪;
待能纳管时,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冲厕污 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后入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
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租用杭州余杭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的闲置场地和闲置用房进 行运营,因此,不存在原有污染及主要环境问题.
6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与周围环境概况 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南部、钱塘江口北岸、杭州市北郊.它东临桐乡、海宁, 南接富阳,西连临安、安吉,北靠德清,总面积 1222km2 . 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