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8-27 |
本报记者 田燕 通讯员 蒋俊峰 编辑同志: 最近,常德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下文,要求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 驶员,必须接受为期约70个小时的 继续教育.驾驶员在百忙中要停下 工作,集中到运管部门指定的培训 机构学习4天,并交纳290元钱. 运 管部门说,此举是为了提高驾驶员 的素质,保证安全驾驶. 但我们觉 得, 这类培训纯粹是劳民伤财,因 为我们早已取得了从事道路运 输 的种种相关证件,这样的培训根本 起不到什么作用,无非是让部门得 利. 这种做法合理吗? 汉寿县部分驾驶员 调查附记: 8月24日,记者采访了常德市 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培训工作的 黄劲副处长介绍,对从事道路运输 的驾驶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是交 通部、省交通厅的规定,目的是不 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 技 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 能得到更新. 这项工作早在2008 年就在全国开始启动,湖南从去年 底才开始执行, 常德市从今年7月 开始培训工作. 黄劲副处长告诉记者,为了方 便驾驶员参加培训,运管部门将培 训地点下放到当地区、县,时间定 为3至4天. 由有资质的学校和老 师从事培训工作,运管部门派人监 督培训质量.收费通过了当地物价 部门的审核. 黄劲副处长也表示, 由于驾驶员们要脱产几天参加 培训,赚钱自然受到影响,难免有情 绪. 他表示将尽量做好宣传工作、 提高培训质量,让驾驶员真正从培 训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