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8-28 |
(五)资产发生毁损、盘亏、失窃等的情况说明、报案 证明等;
(六)对非正常损失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
(七)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发生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 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 辆报损证明等;
(八)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九)单位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
(十)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
(十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三条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报告;
(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明细表》 ;
(三)坏账损失的核销证明,如法院破产清算的文件及 清算完毕证明、工商部门的吊销注销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 债务人死亡证明,以及其他足以证明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合 法、有效证明;
(四)单位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
(五)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
(六)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四条 资产置换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报告;
(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明细表》 ;
(三)产权权属证明复印件;
(四)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 记账凭单、工程决算副本、固定资产卡片等,需加盖单位公 章) ;
(五)置换双方签订的资产置换意向书;
(六)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核准表;
(七)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五条 资产捐赠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报告;
(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明细表》 ;
(三)产权权属证明复印件;
(四)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购货发票或收据、 记账凭单、工程决算副本、固定资产卡片等,需加盖单位公 章) ;
(五)捐赠方与接受捐赠方的捐赠协议书;
(六)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章 资产处置收入 第四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各 类资产的出售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 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第四十七条 资产处置收入的缴纳实行 票款分离 制度,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财政专户.委托滨州 产权交易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