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8-29 |
2 C 「大连川崎造船协议」 指 相关中远实体 (作为买家) 与大连川崎 (作为卖方) 就建 造及销售两艘 19,000 TEU 型集装箱船舶订立的日期为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的造船协议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星期三) 下午二 时三十分在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7 楼会议 室及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会议中心召开以供股东考虑及批准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所载决议案的股东特别大会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由范徐丽泰博士、邝志强先生、鲍毅先生及杨良宜先 生 (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成的董事会独立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 指 百德能证券有限公司,根と捌诨跆趵穹⑴拼 事第
1 类 (证券交易) 及第
6 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受 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为获委任就中远川崎造船协议 的条款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的独立 财务顾问 「独立股东」 指 除中远总公司及其联系人以外的股东 「川崎重工」 指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於日本注册成立的公司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确定其中 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南通川崎」 指 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公司 并由中远总公司及川崎重工分别持有 50% 股权 C
3 C 「南通川崎造船协议」 指 相关中远实体 (作为买家) 与南通川崎 (作为卖方) 就建 造及销售四艘 19,000 TEU 型集装箱船舶订立的日期为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的造船协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元,中国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包括 本公司 A 股及 H 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标准箱」 指 二十盏牡戎档ノ,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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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宽的集装箱的计算容积标准单位 「美元」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 C
4 C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OSCO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19) 董事: 注册办事处: 马泽华先生
2 (董事长) 中国天津市 李云鹏先生
1 (副董事长) 天津空港经济区 孙月英女士
2 中心大道与东七道 孙家康先生
1 交口远航商务中心 叶伟龙先生
1 12 号楼二层 王宇航先生
2 万敏先生
2 总办事处及香港 姜立军先生
1 (总经理) 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范徐丽泰博士
3 皇后大道中
183 号 邝志强先生
3 中远大厦 鲍毅先生
3 49 楼 杨良宜先生
3 1 执行董事
2 非执行董事
3 独立非执行董事 敬启者: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中远川崎造船协议绪言 兹提述公告.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 (其中包括) (i) 中远川崎造船协议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详 情;
(ii) 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中远川崎造船协议作出的推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