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8-29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作为买方 与大连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于
2017 年12 月29 日签订船舶建造 合同,约定由大连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建造
2 艘30.8 万载重吨超大型油轮,两艘船舶总价不超过 1.6 亿美元,具体成交 金额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资料中予以详细披露. 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过往
12 个月中, 没有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 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须与本次交易合并计算.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远海能 、 本公司 或 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 本集团 )于2017 年12 月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十 三次董事会会议 (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12 月20 日发布的临 2017-070 号公告 《中 远海能
2017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董事会同意本集团在大连 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新建
2 艘30.8 万吨超大型油轮. 于2017 年12 月29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中海发展香港 )作为买方与大连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2下简称 大连中远川崎 )作为卖方签署两份造船合同,根据两份造船合同,大连 中远川崎将为中海发展香港建造
2 艘30.8 万载重吨 VLCC 油轮,两艘船舶总价 不超过 1.6 亿美元,具体成交金额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资料中予以详细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 中国海运 (集团) 总公司 ) ,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远海运重工 )持有大连中远川崎 36%股权,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持有大连中远川崎 34% 股权,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中远川崎 )持有大连中远 川崎 30%股权. 中远海运重工持有南通中远川崎 50%股权. 因此, 中远海运重工直接持有大 连中远川崎 36%股权,通过南通中远川崎间接持有大连中远川崎 15%股权,总 计持有大连中远川崎 51%股权. 中远海运重工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了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过往
12 个月中,没有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 交易须与本次交易合并计算. 由于该交易的总代价超过按本公司 H 股股价计算的总市值的 5%,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规定,两份新造船合同需提交本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独立股东的批准.
二、合同方介绍
1、买方: 公司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地址:RM3601-02, 36/F West Tower, Shun Tak CTR 168-200 Connaught RD Central, Hong Kong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