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8-30 |
2013 年11 月15 日注册成立的日期) 入账列为向青岛港集团 的分派. 对董家口业务 II 的收购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并参照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 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香港会计指引第
5 号 「共同控制合并帐目之合并会计处理」 下的合 并会计原则列账.因上述共同控制下的业务合并采纳合并会计,与董家口业务 II 有关 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 536,112,000 元及 人民币 903,000 元,已计入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并确认相应合并储备 金 (计入资本储备) 约人民币 537,015,000 元.2013 年12 月31 日及截至当日止年度的相 关比较财务资料因而已进行相应重列.由於董家口业务 II 於2012 年1月1日至
2012 年12月31日的整个期间一直於本集团存在,故毋须重列2013年1月 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 C
12 C 本集团采纳的准则及诠释的修订 本集团首次就自
2014 年1月1日起的财政年度采用下列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 国际会计准则第
32 号的修订, 「金融工具:呈列」 有关资产与资债的对销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0、12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27 号的修订, 「投资主体的合并」 ? 国际会计准则第
36 号的修订, 「资产减值」 有关可回收金额的披露 ? 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的修订, 「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 「衍生工具的替代」 ?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21 号, 「徵费」 采纳上述修订及诠释对合并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或导致本集团的重大会计政策出 现任何重大变动. C
13 C 本集团尚未采用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多项新准则、现有准则的修订於
2014 年1月1日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但并无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用,其名单如下: 於以下日期 或之后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有关界定福利计划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19 号的修订本
2014 年7月1日年度改进 2012,包括以下各项的变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
16、24 及38 号2014 年7月1日年度改进 2013,包括以下各项的变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及13 号以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
40 号2014 年7月1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