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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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监事胡继东回避表 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及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仲强 注册资本:15,000 万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心脏内科、 心脏外科、 血管外科、肿瘤内科、血液病科、放射治疗科、眼科、妇科、产科、生殖医学、 儿科、 乳腺疾病科、 神经内科、 神经外科、 泌尿外科、 肾脏内科、 骨与运动医学、 危重症医学、呼吸内科、胸外科、消化内科、消化外科、风湿免疫疾病科、代谢 内分泌科、感染疾病科、普通外科、整形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医疗与护理、医 科大学临床教学、医科大学临床实习、医学博士生培养、医学硕士生培养、外贸 医学留学生培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 与健康教育.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12 月31 日,北大国际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 产78,760.72 万元,净资产-134,478.37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6,850.53 万元, 净利润-61,325.38 万元. 根据北大国际医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北大国际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乙方: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
2014 年11 月签署了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品、 试剂、 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委 托乙方为甲方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 项目服务(前述共同简称"供应链业务" )提供商、医疗设备供应商.
2、甲乙双 方于
2017 年4月签订了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将乙方 列为甲方所需供应链服务业务的唯一供货商.
3、根据原合同约定,原合同已自 动续签.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补充约定如下内容:
1、变更甲方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药品(因政策原因无法采购的 除外) 、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设备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 提供商;
2、2018 年度乙方与甲方供应链业务总金额暂估为
8 亿元,实际金额以甲方 实际采购的金额为准;
3、本协议与原合同、补充协议一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其他本协议未尽 事宜继续执行原合同、补充协议一.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北医医药近年通过对医院药品、器械等的流通、配送服务,蓄积了一定的经 验及资源,也同时得到了上下游客户一定的认可.本次交易是在已有协议的基础 上,结合北大国际医院的实际需求,为医院提供服务.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为医 院提供服务的业务模式日渐成熟,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北大国际医院发生关联交易 为13,371.3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