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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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格证持有人的客舱运行管理 5.1 对客舱乘务员工作职责恰当定位 以往的事故调查表明,客舱乘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人 数配备、人员搭配、疲劳管控等是影响其应急处置能力的重 要因素,合格证持有人应明确客舱乘务员工作主要职责是保 障客舱安全,正确定位客舱乘务员工作. 5.2 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客舱运行安全管理是合格证持有人安全管理体系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根据 CCAR-121 部第 121.42 条的要求,持续 完善客舱运行安全管理标准,持续提升客舱运行风险管理水 平. 5.3 客舱运行管理人员和机构 合格证持有人应依据 CCAR-121 部第 121.43 条设立运行 相关管理机构. 5.3.1 客舱运行管理职责由运行副总经理负责. 5.3.2 合格证持有人设立的运行管理机构应包含以下职责: (1)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有关客舱运行的事项;
(2)办理客舱运行合格审定的有关事宜;
(3) 负责客舱手册的分发、 更改和报批工作,保持其有效性;
8 (4)就客舱运行安全有关事务提出建议和组织员工客舱安 全教育等. 5.3.3 客舱运行管理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充分的客舱乘务教员或客舱乘务检查员经验,在 训练、经验、专业知识保持合格水平;
(2)在其职责范围内,理解有关合格证持有人各种运行的 下列资料:有关涉及民航管理的法律法规、合格证持有人的 运行规范以及 CCAR-121 部第 121.131 条要求的手册. (3)严格履行其职责,以符合适用的规章要求,并保证安 全运行. (4)确保管理人员的可接替性,以保持运行管理工作的持 续性. 5.3.4 合格证持有人服务工作程序的评估 (1)合格证持有人制定客舱服务程序和标准时必须保证客 舱乘务员有足够精力履行安全职责;
(2)调整服务程序和标准时应经过安全监督和运行管理部 门的评估. 5.4 应急撤离演示验证 5.4.1 飞机制造商在取得适航证前应进行应急撤离演示验 证.对于特殊情况下未满足前述要求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 依照 CCAR-121 部附件 C (a)款规定进行应急撤离程序的
9 实际演示,证明在载客飞行中所用的旅客座位数大于
44 座 的每个型号的飞机,能够使包括机组成员在内的满载量乘员 在90 秒(含)以内撤离飞机. 5.4.2 下列情况须进行部分撤离验证: (1)新合格证持有人作为申请验证的一部分;
(2)合格证持有人引进新机型,此机型以前曾由飞机制造 商或其他合格证持有人进行过全方位应急撤离演示验证;
(3)出现重大改变的情况,例如: -飞机运营模式改变(如客机变为客货两用机等) ;
-改变应急出口的数量、位置、型号;
-改变应急出口操作方法;
-减少客舱乘务员最低数量配备;
-改变客舱布局(如因出口、座椅、工作台等改变导致出 口通道发生变化) ;
-改变客舱乘务员位置或应急撤离职责、程序;
-增加旅客座位数. 5.4.3 下列情况须进行水上迫降模拟验证: (1)合格证申请人作为申请验证的一部分;
(2)合格证持有人计划延伸跨水飞行时;
(3)合格证持有人引进新机型.
10 5.5 客舱乘务员配备 5.5.1 客舱乘务员的配备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运行手册的运行标准配备,任何时候配备人数不 低于运行规范的最低配备. (2)同一飞行值勤期内客舱乘务员所飞机型不超过
2 种;
(3)在起飞和着陆过程中,客舱乘务员应当尽可能地靠近 所要求的地板高度出口,而且应当在整个客舱内均匀分布, 以便在应急撤离时最有效地疏散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