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01-16 |
2015 年12 月18 日对阿 李股份拟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备案文件进行了认真审 阅,于2015 年12 月18 日召开了内核小组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
7 人,其 中律师
2 名、注册会计师
3 名、行业专家
2 名,并按照《推荐业务规定》要求在内 核小组成员中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及行业专家各
1 名,分别对项目小组中的财务 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1-5-7 会计事项、法律事项及业务技术事项出具调查意见.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担任该项 目小组成员的情形;
不存在本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在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 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推荐业务规定》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阿李 股份本次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我公司内核小组按照《尽调工作指引》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 牌业务内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小组制作的《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尽 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认为项目小组已 按照《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等工作;
项目小组 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 项、业务技术事项出具了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已按照《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 了尽职调查. 内核小组对阿李股份项目小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审核后,认为东莞阿李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