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3-01-18 |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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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具有项目执行所需资金、人员、 技术和产能等要素,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合同风险
1、燃气轮机余热发电具有发电效率高、污染少、排放低等常规燃煤电厂无 法比拟的优势,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合同需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 好的履约能力,项目本身执行风险较小.
2、合同为公司首次签订的燃气轮机余热发电锅炉岛设备供货服务合同,尽 管公司在电站锅炉装备制造、 电力工程总包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具有 较强的综合优势, 但公司在某个细分产品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缺乏经验 的风险.
3、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项目实际执 行成本可能超出预算成本的风险.
4、尽管合同需方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但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 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资金紧张、支付滞后等情况,公司可能存在项目 货款回收难度加大的风险.
5、项目执行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外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突发意外事件,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项目最终执行收益情况尚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需方签订的《江苏华电通州 2*200MW 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余热锅 炉岛采购合同》 .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