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1-28 |
(f) 由出售协议日期起至出售完成日期止期间,鸿基已全面遵守其有关 (其中包 括) 荣邦集团之营运及事务方面之责任;
(g) 任何具有主管司法管权之法院或任何其他人士并无颁下或发出禁制令、限 制令或其他命令或任何其他法律或监管限制或禁制,阻止出售协议项下拟进 行之交易完成;
(h) 出售协议项下作出之保证於出售完成时在各重大方面均属真实及准确,及在 任何重大方面并无误导成份;
(i) 概无与荣邦或西安远声之财务状况、业务或物业、经营业绩、业务前景或资 产有关之重大不利变动;
(j) 星创协议已成为无条件;
5 (k) 收购协议已成为无条件 (惟收购协议所载规定出售协议须成为无条件之条件 除外) ;
及(l) 鸿基提供令亿中合理信纳管理协议乃根涮蹩钪罩辜案芾硇槿侔畈 无被提出任何存续申索、欠负任何金额或被施加其他责任之凭证. 鸿基及亿中可协定全部或部份豁免上文(e)、(f)、(h)至(l)段之任何先决条件,而上 述(a)至(d)段及(g)段之先决条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豁免.本公司目前无意豁免上述 任何条件. 倘上述任何先决条件 (惟上述可於出售完成时同时获达成之(j)及(k)段之条件除外) 未能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或鸿基及亿中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 下午 五时正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出售协议将自动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而订 约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或施加任何责任,惟有关任何先前违反出售协议 的事宜除外,而鸿基须於三个营业日内向亿中退回出售按金. 出售完成 买卖荣邦销售股份及转让荣邦销售贷款之利益及权益须同时完成. 出售完成须於上述条件 (惟上述可於出售完成时同时获达成之(j)及(k)段之先决条 件除外) 达成 (或获豁免 (视情况而定) ) 之日期后第五个营业日 (或出售协议之订 约方书面同意或由未有违约的一方根鍪坌橹喙靥跷挠枰匝悠谥渌 日) 进行. 有关荣邦集团之资料 荣邦为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於本公告 日期,荣邦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 西安远声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 元,并分别由荣邦及星创拥有60%及40%.西安远声主要从事开发及销售房地产 及物业管理并拥有西安地块 (位於中国西安市未央区草滩农场东区) 之土地使用及 开发权.西安地块涵盖作住宅用途的地盘面积约134,3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70 年,而作商业用途的地盘面积约19,7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40年.
6 根靼蚕钅恐罱⒓苹,西安地块将被开发成为一个占地约653,727平方米 之住宅及商业区,包括19幢住宅楼宇及2幢商业楼宇.西安项目将分数期开发,其 中第一期之主要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114,005平方米)已於二零一二年第二季 度展开,预期预售将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展开.西安项目的资本开支预期为人民币 560,000,000元.於本公告日期,已就项目第一期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及批准. 荣邦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之未经审核财务业绩分别概 述如下: 除税及非经常 项目前之亏损净额 除税及非经常 项目后之亏损净额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0,824 30,824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871 11,871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荣邦集团之总资产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617,490,000港元及477,440,000港元. 受限於出售完成及於出售完成后,荣邦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而荣邦集团 之业绩将不再於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出售事项之财务影响 根侔罴澎抖阋欢晔氯蝗罩淳蠛瞬莆褡柿,本集团将可从 出售事项变现账面收益约63,780,000港元.账面收益乃参照 (其中包括) (a)出售代 价之所得款项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 (相等於约400,000,000港元)及(b)鸿基应 占荣邦集团之未经审核权益约258,840,000港元计算.在计算出售事项所得之账面 收益时,已计入转让荣邦集团欠负鸿基之股东贷款约70,880,000港元以及出售事 项及收购事项之估计法律及专业费用等因素.出售事项之实际账面收益或亏损将 取决於荣邦集团截至出售完成日期之溢利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