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1-28 |
7 管理协议 荣邦与日丰有限公司 (一间由前联席主席兼执行董事张曦先生 (自二零一二年 五月二十一日起辞任)之胞妹拥有60%股权之公司)订立管理协议.根芾硇 议,日丰有限公司就发展西安地块向荣邦提供管理及顾问服务,而一笔管理费 50,000,000港元分三期支付,当中第一期23,000,000港元已根芾硇橹蹩罴 条件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支付.管理协议在获得股东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一 月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之批准后开始生效,并於发出确认西安项目全部建 设工程已完成之合格证书及结清所有订约方账款,以及由荣邦支付最后一期管理 费后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