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3-02-16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 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 由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

1 西宁特殊钢 西宁特殊钢 西宁特殊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08 年修订) 提名人西宁特殊钢现就提名陈斌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西宁特殊钢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

二、符合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西宁特殊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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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 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人员;

六、 被提名人不在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 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 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被提名人在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3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 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OO 九年四月十七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斌,作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宁特殊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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