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3-02-20 |
100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资产在 未来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100 万元,则其计税基础为
100 万元. 3. 确定本期应确认或转销的递延所得税 对比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分析其产生差异的性质,除特殊情 况外,将其归类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 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有金额.然后将该金额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 延所得税资产比较,计算本期应进一步确认或转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 产金额.
第一章 所得税会计
3 4. 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5. 确认所得税费用 根据当期递延所得税和当期应交所得税,计算两者之和(或之差)得到当期应确 认的所得税费用.
第二节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的关键是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 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也就是资产按照税法规定在未来期间 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未来可以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前期间已经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的取得成本在未来期间可以全部准予扣除,也就是说,初始确 认时资产的取得成本即为其计税基础.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其计税基础是资产的取得 成本减去以前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在所得税前扣除金额后的余额,如固定资产在使 用过程中其计税基础为其取得成本减去按照税法规定已经在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金额.
(一)固定资产 初始确认时,不论何种取得方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为税法所认可,因此 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一致.但在持有期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减值 准备计提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出现 差异. 1. 折旧方法的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合理选取折旧方法, 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加速折旧法、工作量法等.在税法中,除了部 分可以加速折旧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允许折旧扣除的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取得成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取得成本-按照税法规定在以前期间已经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当采用会计折旧方法确认的折旧金额与按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折旧金额不一致 时,就会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 【例1-1】 A 公司
2018 年12 月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为
100 万元.会计 高级财务会计
4 和税法均规定使用寿命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 0.A 公司根据该项固定资产未来使用 情况,预期前期磨损较多,因此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但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应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要求计算
2019 年12 月31 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 基础. 【分析】
2019 年12 月31 日,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100*20%=80(万元)
2019 年12 月31 日,该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100-100/10=90(万元)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