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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完成,中部地 区提前至
2018 年完成,西部地区仍为
2020 年完成 2017.1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 策 明确提出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为目标 我国火电行业环保监管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提出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要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于2011 年7月29 日发布,针对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和新建机组,要求分 别自
2014 年7月1日和
2012 年1月1日起, 执行新的标准, 重点地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控制浓度更低. 第二阶段,进一步提出更严格的 超低排放 要求.2014 年9月12 日,国家发改委、 环保部和能源局共同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 (发改 能源[2014]2093 号) ,明确指出新建机组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含氧量 6%的情况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标准立方米、35 毫克/标准 立方米、50 毫克/标准立方米. 第三阶段,全面推行 超低排放 阶段.2015 年12 月11 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 布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要求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 排放和节能改造,范围推广至全国,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要求东部、中部、西 部地区
10 万千瓦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分别在
2017、2018 和2020 年之前实施超低排放 改造.2017 年1月发布的《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再次明确地提出了以全面实施超低 排放为目标,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
60 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机组,优 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
30 万千瓦以下机组.
3 此外,污染监管指标覆盖扩大.火电厂主要的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除此之外还有一氧化碳、固体废料、废水、重金属等多种污染物.2017 年《火电厂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的出台扩大了污染指标覆盖范围.在最新的标准中,水污染、固体废料污 染、噪声污染和煤粉扬尘污染纳入了监管范围. 随着煤电行业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以及准入要求不断提升, 小火电在成本端以及收入端 均受到了巨大压力,其环保成本将高于环保电价补贴,这将倒逼落后产能的主动淘汰,促 进煤电行业产能去化.
2、产能淘汰政策对火力发电企业的影响
2015 年火电受发改委审批权下放及各地政府拉动基建等因素影响,核准装机容量近 1.5 亿千瓦,达到历史最高峰,带来了严重的装机过剩风险.2017 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 了一系列化解火电行业过剩产能的相关政策, 稳步推进去产能, 严控新增装机, 具体如下: 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要点 2017.01 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 项目核准建设工作的 通知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缓核、缓建、停建等要求;
风险 预警等级为红色省份,2016 年开工建设的自用煤电项目 (不含民生热电)停止建设,待风险预警等级转绿之后, 方可在国家指导下恢复建设 2017.01 关于衔接 十三五 煤电投产规模的函 取消燃煤电厂规划
346 万千瓦,缓核规划中机组
3888 万 千瓦,缓建已核准机组
8863 万千瓦至 十四五 期间, 跨区域送电项目约
1722 万千瓦需推迟至 十四五 期间 投产 2017.03
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 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
5000 万千瓦以上 2017.04 关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