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3-04-03 |
(八)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在专项计划的日常交易中, 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 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术风险 可能来自计划管理人、 托管人、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2、操作风险 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 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若发生政治、经济与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不 可抗力因素,从而可能会对专项计划资产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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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不可预知、不可防范的风险
二、风险的承担 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违背《计划说明书》 、 《托管协议》等专项计 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专项计划资产,导致专项计划资产遭 受损失的,由计划管理人、托管人负责赔偿. 计划管理人、托管人根据《计划说明书》 、 《托管协议》等专项计 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专项计划资产,导致专项计划资产遭 受损失的,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三、了解自身特点,选择参与适当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者在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前, 应认真听取上海富诚海富通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授权人员的对于专项计划相关业务规则、 计划 说明书的讲解,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 偏好, 与本公司共同制定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业务 方案. 本风险揭示书中关于专用名词的定义见 《惠通热电供暖合同债权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 .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 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 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 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参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前, 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 规则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
11 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资产管理业务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子公司、 证券公司、 资产托管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取得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特别提示: 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 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 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和损失. 以上《惠通热电供暖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风险揭示书》本 投资者已经完全阅读并充分理解其全部内容,同时,本投资者确认上 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及其授权人员已经就专项计划相 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等对我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本投资者已 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