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3-05-13 |
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有 关质量检测、技术鉴定工作,并取得鉴定结论或鉴定报告. 5.3.2.3 负责对本部门经办的有关公司技改项目、归口管理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 应收款等出现损失时,提供计提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依据(包括:核销前的清理、追索 记录、 询证函、催款通知、对方单位证明等材料),说明资产损失原因和清理、追索过程等工作情 况. 5.2.3 计划发展部 5.2.3.1 负责对本部门经办的公司投资项目在建工程(包括:资本金、股东融资款、应收款 等)出现损失时,提供计提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依据(包括:核销前的清理、追索记 录、询 证函、催款通知、对方单位证明等材料),说明资产损失原因和清理、追索过程等工作情况. 5.2.3.2 参与审核公司所属企业上报的有关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 5.2.4 综合办公室 5.2.4.1 负责对本部门经办的公司归口管理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款、其他资 产等出现损失时,提供计提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依据(包括:核销前的清理、追索记录、询 证函、催款通知、对方单位证明等材料),说明资产损失原因和清理、追索过程等工作情况. 5.2.5 审计部 5.2.5.1 负责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6 其他部门 5.2.6.1 负责对本部门经办的应收款、其他资产等出现损失时,提供计提减值准备及财务核 销依据(包括:核销前的清理、追索记录、询证函、催款通知、对方单位证明 等材料),说 明资产损失原因和清理、追索过程等工作情况. 5.3 公司所属企业 5.3.1 应报浙能电力本部审批的资产减值事项,所属企业在申请批复后,办理资产减值相关 事项. 所属企业根据审批权限可自行决定的事项、应依法、规范、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5.3.2 公司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工作制 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和核销管理工作,明确内部 审批工作程序和权限.认真组织做好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备案及核准工 作.
6 工作责任与要求 6.1 公司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主管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 及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工作负领导责任,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 作负具体管理责任,公司审计、监察、法律等部门应当对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 负审核与监督责任,其他内部相关部门配合. 6.2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定期或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查, 组织力量进行催讨、追索,清理和追索收回的资金或残值应当及时入账. 6.3 公司及所属企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发生事实损失时,不论该项资产是否提足了资
4 产减值准备,应进行认真确认,取得确凿证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后对该项资产账面余 额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且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决算情况说明书中 单独披露.未取得有效、合法证据和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不得进行财务核销. 6.4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认真执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在查明资产损失事实和原因 的基础上,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6.5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管理制度, 以 备查询和检查,并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决算)资料的会计档案保管要求进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