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05-13 |
10 作为一个新设立的独立板块, 科创板将从 增量改革 的思路出发, 在制度设计上与原 有板块建立有效的隔离机制, 成为改革试验田, 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融资 渠道. 目前很多非上市的科技企业虽然尚不具有盈利能力, 但是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研发和创 新能力, 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 有了较高的估值;
有的企业虽然搭建了红筹架构, 但是 主要的经营都在中国境内、 主要的技术也服务于中国市场. 所以根据科创企业特点, 科创板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允许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和符 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
(一) 财务与估值指标 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 五套标准都是市值导向的, 在初步询价结束后, 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的, 应当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的相关规定中止发行. 标准一 市值+净利润,或,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最近两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均为正且 累计不低于5000万;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
标准二 市值+营业收入+研发投入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 用与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之和)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标准三 市值+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 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累计不低于1亿;
标准五 市值+技术优势 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 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 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标准四 市值+营业收入 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
10亿15亿20亿30亿40亿11 上市标准―红筹架构 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 凭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 规定的红筹企业, 可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 并在科创板上市. 行业要求: 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 掌握核心技术、 市场认可度 高, 属于互联网、 大数据、 云计算、 人工智能、 软件和集成电路、 高端装备 制造、 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且达到相当规模的 创新企业. 市值和规模要求: 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
? 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 人民币;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 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下列中的一项: 1) 2) 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 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注: 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规定, 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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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体资格―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 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 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之日起计算),具备健全 且运行良好组织机构,相关机 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