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3-07-22 |
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十四)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各地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 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不得要求其在当地注册子公司或分公 司.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扶持我区 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重点工程、标志性工 程投标,类似历史业绩不作为否决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条件.对我 区企业暂不具备施工能力的领域,支持区外企业与我区龙头企业 组成联合体投标.区外总承包特级建筑业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法 人企业的,可直接从总承包二级资质开始申请;
在我区设立企业 总部的,优先保障企业总部落户所需的生产生活建设用地. (十五)加强承包履约管理.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 ―
7 ― 标控制价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算, 不得上浮或下调.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向 承包企业提供等额支付担保.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 不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建设项目,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所 建房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建设单位不得在合同条款中强制要求 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开立工程项目专户. (十六)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健全完善工程款支付、结算、 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合同备案制度.推行施工 过程结算,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过程计量签认,建设单位 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严 格竣工结算时限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 方签字确认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重复审 核.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 的理由. (十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 企业 营改增 改革的指导和服务.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擅自设 立从业许可、增加办事条件、搭车收费、违规对企业封账封户.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险保函和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金的,建 设单位不得拒绝.鼓励全区各地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对 信用记录良好的建筑业企业可减免各种保证金.不得强制或变相 强制建筑业企业参加行业协会、评比达标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摊派或强制企业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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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八)加快培养和引进建筑人才.广西 十百千 人才工 程对建筑业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倾斜和关注.对具备条件的建筑 业龙头企业可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合理划定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分数线.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工法、勘察设计奖或者
2 个(含)以上广西优质工程等级的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 参与职称评审.改进优化建筑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 作.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考核机制.组织制定施工现 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配备标准.加强建筑类院校建设,在资金、 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扶持.推进校企合作,打造现代学徒制教学 模式,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新模式.大力引进建筑行业高层次人 才,各地给予安家费补贴,并在户籍落户、保障性住房租赁购买、 配偶工作调动、未成年子女随迁或入学入托上予以适当照顾. (十九)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加强建筑劳务输出市场推介. 大力发展建筑业劳务基地,将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 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 人转型.鼓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吸收招 用成建制劳务队伍,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政 策的建筑业农民工,享受保障性住房安置. (二十)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编制建筑劳动合同范本,依托 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劳动合同备案,到2020 年, 全区基本实现建筑劳动合同全覆盖、全备案.按照谁用工、谁负 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