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3-07-22 |
4 号―6―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池政〔2013〕35 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 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 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 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皖政〔2012〕
50 号)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 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皖政 〔2013〕4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加 快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5 年底, 全市建筑业年产值力争 超过
120 亿元, 比2011 年翻一番;
年产值 超10 亿元、5 亿元、3 亿元的建筑业企业 分别达到
2 家、4 家、10 家以上;
全市施 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增至
5 家,二级资 质企业占企业总数 60%以上;
我市建筑业 企业在市外的建筑业产值占全市建筑业产 值比例超过 20%.
二、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做大做强建设工程企业.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建设工程企业通过改 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提高 企业资质等级,形成一批资产规模较大、 经济效益较好、管理水平较高、核心竞争 力较强的品牌企业.联合组建的建筑业企 业集团,其子公司可继续保持原有资质, 共享企业业绩、人力资源.支持建筑、勘 察设计企业发挥优势, 向上下游产业延伸, 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经营格局.各 级水利、交通、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大 力支持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实现多行 业发展. 积极支持现有资质等级较低企业, 在规定时限内实现重组、升级或转型.
(二)做精做专专业承包企业.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扶高、扶专、扶优、 扶强 的原则,有选择地培育发展一批装 饰装修、轻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智能 化、公路交通、矿山工程、通讯工程、环 保工程等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 专业承包企业. 全市筛选确定
20 家优势专 业承包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和相应优惠政 策.
(三) 积极培育劳务基地和劳务企业. 建立市级建筑劳务教育培训基地,在劳务 发展具有较好基础的县区、乡镇建立建筑 劳务基地.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 企业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把企业本 身的劳务人员组织起来,并将个体和零散 的农民工吸纳到劳务企业统一管理.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大型总承包企业与规范 的劳务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 励建筑劳务企业主动和市外大型施工总承 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接,积极开拓建筑劳 务分包市场. 《池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 年第
4 号 市政府文件 ―7―
三、扶持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
(四)建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各地 各有关部门要优选一批施工管理水平高、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有效、社会诚信好 的企业,建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支持列 入名录的企业优先参与市内政府投资项目 和重点工程招标活动.对入选投标预选名 录企业实行动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公布一次投标预选 企业名录.
(五)制定落实奖励政策.设立专项 奖励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分类予 以奖励:
1、 设立财政贡献奖. 对年度缴纳税金 位列全市前五名的企业,分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