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08-14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7日, 其中,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 9:30~ 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15:00~2018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 ( 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11月3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 1)截至 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 《 关于对拟参股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 《 关于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议案
1、2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该两项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