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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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科发〔2017〕205 号 关于转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和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落实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县) 、财政局、国税务局、地税务局: 现将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 企业评价办法》 (国科发政〔2017〕115 号)和科技部 国家税 -

2 -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工作的通 知》 (国科发政〔2017〕211 号) 、 《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6 号)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健全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建立全面贯彻落实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政策联合工作机制,按照 协调统

一、信息共享、形成 合力 的要求,由各级科技部门牵头做好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的研发项目评价、异议鉴证、宣传培训、跟踪问效等工作,定 期召开联席会议,规范办理流程,开展联合行动,确保研发费 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力求全面覆盖 一是同步宣传培训.省、市科技、税务部门的官网和平台 要开辟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专栏,及时公布最新政策,解答企 业疑问,回复企业诉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联合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培训, 面向企业和专家解读国家政策;

编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统一具体政策执行和操作口径,同时要 积极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在组织各 类培训时有针对性地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融入进去, 大力提升培训辅导效果.二是精准服务.充分利用湖南省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管理平台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 宣传、统计监测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级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 门、税务部门要集中提取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享受研发费 -

3 - 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名单, 做好 人盯人 人盯户 精准 辅导工作.

三、规范程序,务求优质高效 一是规范评价认定流程.县级科技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科 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进行核实,由市州科技局汇总报省级省科 技厅审核确认,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将入库科 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在湖南省高企认定培育工作平台上与税务部 门互联互通.省科技厅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办法的实 施细则,并组织对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抽查.二是规 范异议鉴定工作流程.市州科技局和省直管县负责组织专家对 税务部门提出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进行 鉴定.由县(区)级局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局 进行鉴定,省直县/市科技局直接组织鉴定;

税务部门对鉴定部 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由省科技厅出具鉴定意见.

四、部门联动,促进政策全面落地 一是加强政策督导、督办.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 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等方法,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加大政策跟踪问责力度,确保减税政策 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二是开展政策调研、综合效应分析.重点关注优惠政策对税收 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效应,并开 展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收入增减、技术改进和人才引进等政 策综合效应分析,及时联合调整措施、方式,促进优惠政策落 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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