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9-08 |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1-6 月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1-3-6 正文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决议.
(一)公司于
2014 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该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本次挂牌的相关议案,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本所律师对该次董事会会议文件的审查,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 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
2014 年8月28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挂牌,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挂牌的具体事宜. 经核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召集、召开和决议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定 程序作出了有关本次挂牌的决议,该决议的形式及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挂牌事宜的授权程序合法、授权范围明确具体,合法有 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公司 本次挂牌事宜尚待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1-3-7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发起人依法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成都市工商局 于2014 年5月15 日颁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510100000129299) . 根据该营业执照记载,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 成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王新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肆仟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玻璃微珠粉(原)料、玻璃微珠、反光材料、 反光制品、光电材料、环保节能材料、服装服饰;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永久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发起设立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程序,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合法、有效.
(二)公司是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通过了
2012 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年检. 根据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等文件,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 存在终止或可能导致公司终止的情形.
(三)领航科技的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如本法律意见第六部分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
(二)项所 述,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领航科技的股东人数为
2 人,未超过
200 人,无需 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适用《业务规则》第1.10 条之规定. 1-3-8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领航科技系依法设立且合法 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存续满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且股东人数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