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9-12 |
494 质量维修(次年发回) -
20 合计
20 690 由于公司换货或返修产品均能实现再次销售, 因此不需对重新入库的换货或返 修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三)发行人子公司合肥英睿与深圳市朗高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月11日的产品供销合同签署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的原因,相关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相关收入的确认时点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查验,该合同的合同编号以及签署页日期均为
2019 年,正文中签署日期为
2018 年是因为沿用了
2018 年的合同模板,实际为
2019 年签订,合同真实有效.公8-2-6 司已经更正相关笔误,并与深圳朗高特重新修订了合同.该合同是
2019 年签署, 报告期内尚未交付,因此未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相关收入的确认时点符合公司会 计准则的规定. 相关修订后的合同请参见 8-4 其他文件. 4.2 申报会计师说明 申报会计师对经销业务采取的具体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取得的核 查证据说明如下:
1、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的形式对主要经销商进行了访谈 申报会计师通过实地走访或者电话访谈的形式合计访谈了
8 家经销商, 访谈内 容包括经销商的背景、注册资本、股东结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与发行人合作 历程、产品定价等方面,取得了对
8 家经销商的访谈纪要.申报会计师实地走访或 电话访谈的经销商合计销售收入
2017 年、2018 年经销收入比例分别为 72.38%和85.18%,具体经销商名称及核查方式如下: (2)对主要经销商的二级经销商进行了抽样访谈 申报会计师对主要经销商的二级经销商进行了抽样访谈, 访谈内容包括经销商 的背景、股东结构、主营业务、从一级经销商采购的模式、经营规模,与发行人合 作历程、最终销售情况、退换货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等方面,取得了对 二级经销商的访谈纪要. (3)取得了主要经销商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函及无关联关系声明函 申报会计师取得了主要经销商签字盖章确认的基本情况说明函及无关联关系 声明函,基本情况说明函包括股东结构、是否实现最终销售、经营规模,报告期内 各期末库存数据等内容;
无关联关系声明函均确认上述经销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4)对70%以上的经销收入进行了核查 申报会计师检查了与经销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发运凭证、交货单、验收 8-2-7 单/报关单,检查了当期收入回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
复核了相关会计处理的正 确性以及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核查范围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部经销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经销业务收入以上核查方式的核查比例 70%以上;
取得的核查证据包括合 同、交货单、验收单/报关单、发运凭证、银行回款单等;
(5)对经销业务收入、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进行了函证 申报会计师对与经销业务相关的应收及预收款当期交易额及余额进行了函证;
报告期内对经销业务当期交易额的函证比例为 73.14%;
回函比例为 100%;
报告期 内对经销业务应收账款余额的函证比例为 97.56%, 回函比例为 100.00%;
报告期内 对经销业务预收账款余额的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