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10-03 |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所有名下之五矿资源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 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交易所参与者或其他代理商,以 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MG Limited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08) (1) 重选董事;
(2)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及(3) 持续关连交易-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修订年度上限之建议;
及(4)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就有关持续关连交易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5 至12 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20 至21 页.独立 财务顾问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22 至28 页,当中载有其对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意 见. 五矿资源有限公司谨定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星期三) 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九龙 柯士甸道西
1 号香港 W 酒店七楼 Studio l 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35 至39 页.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 阁下按照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列印之指示 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惟无论如何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亲身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绪言
5 重选董事
6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6 持续关连交易-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修订年度上限
7 股东周年大会
11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11 推荐意见
12 附录 I - 重选董事
13 附录 II -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17 附录 III -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20 附录 IV -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22 附录 V - 一般资料
29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35 C
1 C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二零一二年通函」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有关 (其中包 括) 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之通函;
「澳元」 指 澳洲元,澳洲之法定货币;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星期三) 上午十 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香港 W 酒店七 楼Studio l 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35 至39 页;
「爱邦企业」 指 爱邦企业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及为五矿有色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於最后可行日期 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43.04%;
「经批准年度上限」 指 诚如首份公布所载,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 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财政年度,五矿有 色集团根废劭蚣苄橛ο虮炯胖Ц吨甓 最高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