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10-04 |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 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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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 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 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 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监 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 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 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 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十七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