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3-10-08 |
「关连人士」 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相同涵义;
「代价股份」 指於完成建议交易事项后为全数支付建议交易事项代价而配发及发行予目标公司股东的有关数目的新事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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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 「排他期」 指由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包 括首尾两天) 的排他期;
「五龙」 指五龙电动车(集 团) 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 份代号:729) ;
「五龙董事会」 指五龙的董事会;
「五龙集团」 指五龙及其附属公司;
「五龙股东」 指五龙的股东;
「正式协议」 指就建议交易事项签订的最终及具约束力协议;
「港元」 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谅解备忘录」 指事安与目标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就建议交易事项订立的谅解备忘录;
「新台币」 指新台币,台湾法定货币;
「订约方」 指谅解备忘录之订约方,即事安及目标公司,各为订约方;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联合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建议交易事项」 指建议将目标公司并入事安或事安指定的任何联属公司的交易事项;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柜台买卖中心」 指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承办台湾柜台交易市场及债券交易服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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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 「目标公司」 指Advanced Lithium Electrochemistry (Cayman) Co., Ltd 英属盖曼群岛商立凯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市(股 票代码:5227) ;
「目标集团」 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及「%」 指百分比. 附注: 於本联合公告内,以新台币列值之金额已按新台币4.2375元兑1.00港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币,仅供参考用途. 承董事会命承董事会命五龙电动车(集 团) 有限公司事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谢能尹谢能尹香港,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於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