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10-13 |
7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 A4 幅面装订,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6-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6-4 供应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6-5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6-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6-7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6-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6-9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提供带有投标人信用信息 的查询记录截图;
6-10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 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 8――关于售后服务、产品全过程维护、备品、备件及技术支持、培训、 维修的相关承诺(参照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要求自行编制)
8 附件 9――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附件 10――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附件 11――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12-1-1――《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适用) 附件 12-1-2――《监狱企业声明函》 (如适用) 附件 12-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适用) 附件 12-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一览表》 (如适用)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8.3 所有供应商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 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8.4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9. 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国家强制性技术 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 相关的服务符合前述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 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的页面大小应当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 编码、装订.证明文件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采购的货物(包含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 期内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或运行.货物价格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 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声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供应商应当注意招标采购单位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 也应当参照牌号或分类号,注意其所起的说明作用,有何限制等.供应商在
9 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 规格的要求.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 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 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 10.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 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 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当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的报价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投 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