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3-10-27 |
002622 证券简称: 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15-09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2, 888.
67万元 (含息) 及部分超募资金12,816.70万元(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共计25,705.37万元(以 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470 号)的核准,公司
2011 年10 月1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2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上市费用 32,184,886.5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27,815,113.46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1 年10 月13 日全部到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4732 号《验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 称 开关公司 )及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11 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 ,由公司在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关公司 在中国银行吉林船营支行、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 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11 年11 月11 日,公司、开关公司及广发 证券与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中国银行吉林船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012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决定由公 司在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 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开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开关公司在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满信用社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12 年12 月25 日,公司、 开关公司及广发证券与吉林银行吉林江南支行、 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 满信用社分别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