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释义在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天齐锂业 指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齐集团 指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射洪锂业 指 四川省射洪锂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前身 雅安华汇 指 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天齐五矿 指 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天齐矿业 指 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齐实业 指 四川天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齐盛合 指 成都天齐盛合投资有限公司 明珠股份 指 四川明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明珠集团 指 四川明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蚕丝公司 指 四川省蚕丝公司射洪县公司 天化厂 指 射洪县天然气化工厂 金川矿产 指 四川省金川县矿产公司 保荐人、本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君和 指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杜、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尽调准则》 指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2 作为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本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首发办法》 、 《保荐管理办 法》 、 《尽调准则》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 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在对发行人进行了审慎的尽职调 查的基础上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保证所出 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的项目审核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审核、申报材料内核两个方 面,具体如下:
(一)项目立项审核 本保荐机构制订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管理办法》 ,对 项目的立项审核程序进行规范,具体审核程序为:首先由经办业务部门对拟承接 的项目进行前期尽职调查,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搜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然后 由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会议审慎判断项目质量. 经业务部门判断认为可 行的项目,在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向投资银行部提出立项申请,按要求报送 包括项目立项申请表、立项申请报告、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补充材料等申请 材料.立项申请由立项评估决策机构进行审核,成员包括内核部工作人员、投资 银行部合规风险控制岗、经办业务团队合规风险控制岗、经办业务团队负责人、 内核部负责人、资本市场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督导员、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 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的专业意见.经立项评估决策机构审核通过的,准予项目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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